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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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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保险概述第一节保险的概念一、保险的定义定义的表述: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对定义的理解:包括三个要点:危险财务转移机制;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二、保险的性质(-)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主要是对灾害事故的损失进行分摊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手段。(二)从法律的角度看,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四)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三、保险的要素1.特定风险或约定事件的存在是指特定风险或约定事件要以合同形式事先约定。2.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个体发生风险是偶然的,只有集合多数单位和个人,风险事故发生才有规律,集合单位和个人越多,越有利于降低平均不变成本,实现规模效益。3.费率的合理计算方法。这种科学方法就是大数法则和概率理论的运用。4•建立专用基金。保险基金具有其来源分散性和广泛性,还具有退还性、专项性、增值性和赔付责任长期性等特点,可见,无保险基金则赔付无保障,也即无保险可言。四、保险的特征(-)保险的基本特征1•经济性。经济性体现在以小额保费支出,获得较高的风险保障。2•互助性。互助性是指个别经济单位的损失,并不由保险机构承担,而是由参加保险口面临同质风险的个人和经济单位共同承担。3.契约性。契约性是指保险作为一种合同行为,是依法按照合同形式体现其存在。 4.科学性科学性表现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依据是风险发牛的概率,保险运作过程中需要其他学科知识和技术为其提供各种技术支持。(二)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社会政策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建立的,用于保障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吋,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保险与社会保险相同之处:(1)以社会公众为对象;(2)缴纳保费。——保险与政策性保险不同之处:(1)实施方式不同;(2)主办主体不同;(3)保险费来源不同;(4)保险金额不同;(5)承保机制不同。2.商业保险与储蓄的比较储蓄是指城乡居民将暂时不用或结余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存款行为。——保险与储蓄相同之处:以现在积累解决以后需要。——保险与储蓄不同之处:(1)危险管理技术不同(个人、互助);(2)所得性质不同(自愿使用、审核执行);(3)保障性不同(本息之和、给付或赔偿);(4)经营技术不同(单利复利、大数法则)。3.商业保险与社会救济的比较社会救济是国家运用所掌握的资金和实物及服务设施等,通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向无收入、无生活来源、无家庭依靠并失去劳动能力者以及生活在最低生活标准以下的个人和家庭,向一时遭遇自然灾害和不幸事故的遇难者所实施的一种保障他们最低生活的保障制度。——保险与社会救济相同之处: 以一定的风险事故发牛为前提。——保险与社会救济不同之处:(1)性质不同(保险是商业行为,救济是社会行为);(2)保障程度不同(无偿最低,按照合同)。4•商业保险与赌博的比较赌博是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行为,经济定义是指“对一个事件与不确定的结果,下注钱或具物质价值的东西,以赢取得更多的金钱或物质价值”。——保险与赌博相同之处:两者都是射幸活动(以他人损失作为自己偶然获利的行为)。——保险与赌博不同:(1)危险性质不同(纯粹、投机)(2)目的不同(避险互助、损人利己)(3)结果不同(变风险为安全,变安全为风险)。(4)利益要求不同(合同利益,个人意愿)5.商业保险与互助保险的比较互助保险是指参加保险的成员之间相互提供保障的制度。——保险与互助保险相同:一定范围的群体;互助性质——保险与互助保险不同:(1)对象不同(社会公众,团体内部)(2)后果不同(间接结果,直接结果)(3)目的不同(商业行为,互济行为)6.商业保险与担保的比较民法上的担保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担保,是对合法债务的履行保证,广义上的担保,则可包括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项,如他人的行为。担保法上的担保,仅指狭义的担保。——保险与担保相同:以偶然事故的发生为条件。——保险与担保不同:(1)双方承担义务不同(单务,双务);(2)保障基础不一样(担保方财产,保险基金);(3)合同性质不一样(独立契约,从属契约)。 三.自保的问题(一)自保的含义自保是指由母公司设立的下属子公司专门从事本集团内部的保险业务。自保公司由母公司紧密控制,其主要业务对象(被保险人)为母公司。自保公司一般分为单一自保公司和联合自保公司。(二)建立自保公司的意义建立自保公司是集团内部危险分散机制有利于降低整体投保费用。有利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作。(三)自保的特点1.有利于减少或消除开办传统业务的相关费用2.有利于改善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3.有利于母公司享受投资方面的好处4.自保公司可以减少整个集团的纳税额5.有利于母公司发挥在传统保险市场上的优势(四)自保业务的不足1.不能做到对危险的彻底分散2.增加母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成本3.可能给母公司带来风险第二节保险的分类一、按保险性质分类(-)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指以盈利为目的,按照商业经营原则所经营的保险。(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残废、伤亡、生育、失业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保障制度。(三)政策保险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一定政策的目的,运用普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种保险,一般分为四类:农业保险、信用保险、输岀保险、巨灾保险。二、按保险标的分类(-)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牛命作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当被保 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二)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保险人对于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三)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四)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以信用行为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分为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三、按保险客户分类(一)个人保险其投保人是单个的自然人,是以个人的名义向保险人购买的保险。(二)企业保险是以企业为保障主体的保险,主要包括企业财产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环境责任险等。(三)团体保险其投保人为集体,投保的团体与保险人签订一份保险总合同,向集体内的成员提供保险,保险费率要低于个人保险,团体保险多用于人身保险。四、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原保险和再保险原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标的发生该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吋,由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人为了减轻自身承担的保险危险和责任而将其不愿承担或超过自身承保能力的保险危险和责任转嫁给其他保险人而形成的保险关系。(二)复合保险和重复保险复合保险,是指投保人在同一期限内,就同--标的物的同一危险向若干保险公司投保,如果保险金额之和没有超过标的财产的实际可保价值的一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就同--保险标的与投保人分别订立若干份保险合同,以致该保险标的物的总保险金额超过了其可保价值的一种保 险。(三)共同保险共同保险,简称共保,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对同j保险标的物的同一危险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共同保险也称共保,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几个保险人联合起来共同承保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同一保险事故,而且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另一种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担保险责任,这实际上是指投保人的投保金额小于标的物价值的情况,不足额被视同由被保险人承担。五、按实施方式分类(一)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自愿原则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二)强制保险强制保险,也称法定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的有关法规规定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六、按承保的危险分类(一)单一危险保险即保险人仅对被保险人所面临的某-•种危险提供保险保障。例如,地震保险只对地震灾害负赔偿责任。(二)综合危险保险即保险对被保险人所面临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危险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目前的大部分保险险种都是综合危险保险。(三)一切险即保险人除了对合同中列举出来的不保危险外,对被保险人面临的其他一切危险都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七、按是否足额投保分类(-)足额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全部保险价值投保,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保险合同的确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不足额保险也称部分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不足额保险产牛的原因有三种:一是投保人仅以保险价值的一部分投保,没有必要足额投 保;二是因为保险标的发牛危险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保险人只接受不足额投保;三是保险合同签订以后,保险标的物的价值上涨,导致最初的足额保险变成了不足额保险。(三)超额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产生超额保险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吋,保险双方确定的保险金额就大于保险价值。二是签订保险合同后,保险标的物的价值下跌,导致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使原本的足额保险转为超额保险。八、按保额确定方式分类(-)定值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由当事人双方事先确定的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即保险价值。(二)不定值保险是指在合同中不事先列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仅将列明的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度。(三)定额保险是指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吋,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保险金额,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第三节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的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1.分担危险职能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2.补偿损失职能把危险分散给大家的过程也就是对遭受损失的个体进行经济补偿的过程。(二)保险的派生职能1•融资职能保险的融资职能是指将保险基金的暂吋闲置部分垂新投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保险融资的内容:银行存款、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各种贷款、委托信托公司投资及公共投资、各种票据贴现等。 2.社会管理职能保险人参与了防灾防损和监督危险的活动,提高了社会的防灾防损能力,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二、保险的作用(-)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经营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4.有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二)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的宏观作用是指保险对全社会和整个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有助于稳定社会再生产循环2.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交往3.有助于扩大积累规模4.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5.保险有助于社会的稳定6.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第四节保险机构-x商业保险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组织形式1.商业性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是指由政府出面经营的保险。一般分为国家经营的保险和地方政府经营的保险。2.私营保险公司,是指由私人投资经营的保险,多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出现。3.合营保险公司,主要包括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属于公私合营的保险公司,还包括本国政府或组织与外商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的性质商业保险公司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三)商业保险公司的职能1.组织经济补偿职能是与保险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两个基本职能相对应的,并且由这两个基本职能决定的。2.掌管保险基金职能商业保险公司为了实现组织经济补偿职能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赔付或给付准备金,也就是保险基金。3.风险管理职能保险公司为了保障国家、经济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以及维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服务,即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4•融通资金职能保险公司把积累的暂时不需要赔付或给付的保险金用于贷款或投资,这种把保险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资金的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的融资职能。5.吸收储蓄职能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中设计许多带有储蓄性质的保险产品,把保险和储蓄结合起来,从而使保险公司具有吸收储蓄的职能。二、社会保险机构(-)社会保险机构的构成社会保险机构的构成的构成是指在社会保险系统部门内,负责其政策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的机关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机构由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一般包括:上层一一中央管理机关,属于领导决策机关;中层一一地方一级管理机构,属于承上启下作用的机构;下层一一基层管理机构,属于具体执行任务的机关。(二)社会保险的性质社会保险具有基本保障性、国家强制性、互助互济性和普遍性的性质。(三)社会保险的职能1•行政管理2.业务管理3.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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