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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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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律师实务讲座视频请与我联系团购课程班事宜。QQ:1586677403.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实务策略主讲人:柯直引言: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我是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做婚姻家庭案子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昨天晚上我跟刘老师谈到,有些律师的观点是办专业离婚律师事务所,我是反对的,为什么?等会我会用一个案例跟大家谈到。好,言归正传,今天讲的题目是“离婚房产分割律师实务策略”,这个题目看起来很简单,大部分家庭分割房产时很简单地处理好,双方都是民政部门办离婚,但我感觉到有些房产分割难度非常大,实际到律师方方面面的知识
2、和策略。一、房屋的定义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需要律师实务讲座视频请与我联系团购课程班事宜。QQ:1586677403.以上的永久性场所。有些地方的窑洞、竹楼也是作为房屋的,而且当地政府给他们颁发房产证,作为房屋。房屋的法律概念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里,这里对于房屋法律的评价我看得不是很舒服,“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这是房屋的法律概念。作为房屋它有很多分类,分类就是按照什么标准去分,有用途分类,有私有的性质
3、,以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来分类。二、房屋的分类按用途可分为:1.住宅;2.工业、交通、仓储用房;3.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4.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5.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等方面,一共有8大分类,对这些东西稍微了解一下,没有实际意义,我们所要了解的最重要的一块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来分类的。三、夫妻共有房屋分割原则我归纳了5条: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3.坚持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4.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5.有约定按约定(注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4、》第七条)。这是加上去的,不知能否说按约定有约定。需要律师实务讲座视频请与我联系团购课程班事宜。QQ:1586677403.男女平等原则是最基本的,分财产男人跟女人是一样的。第2条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说男女平等,但在这条原则上不平等,为什么?女方照顾子女绝对有倾斜,好在现在法院的很多法官有那个心理理念,男女分割财产方面从金钱量的角度来说都是平等的,比如说造房子100万各人50万,1000万各人500万,有利于照顾权益的原则体现在女方说这套房子我要住的,那就给女方,一边说男女平等一边又说要照顾,近段时间发现有些法官
5、、法院还是坚持都分给女方、照顾女方,这是我极大反对的,四六开、三七开。前段时间某个当事人(不是我的当事人)将他的事拿过来给我看,男方请了律师作原告,女方律师都没有请,法院最后判决:女方六、男方四。我看之后,一点都没有原则,更何况是平等原则。我个人认为这个法官不具备法官的素质,认为女性就要保护,认为她是女性所以就要保护。坚持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很简单,如果是农民,这间房屋放工具用的,放工具就可以。如果一个人在广州,一个人在北京,北京的房应该是判给北京这一方,广州的房子给广州这一方,总不能广州房北京来住,广州的房北京来住。需要律
6、师实务讲座视频请与我联系团购课程班事宜。QQ:1586677403.不损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原则。原来有个无过错方原则,关于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现在目前大家的理念想法发生了变化,1993年最高法院关于离婚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若干意见,这个时候里面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现在新婚姻法是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但没有无过错方了。需要律师实务讲座视频请与我联系团购课程班事宜。QQ:1586677403.有约定按约定。这个财产分割不以房产证为基础,因为《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7、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两夫妻之间只要有书面的签订并且签字,全部都有效,关于这一块大家是否注意到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这么规定的,双方之间约定相互赠与、书面决定一定要办相关手续,如果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只要一方提起撤销还是物归原主。新司法解释(三)是对《婚姻法》第19条的一种补充,也不能算是补充,如果新的婚姻法里加一句话,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三)目前还是有点屈服于合同法的某些观点。但在新的司法解释(三)没有出来之前,目前情况下夫妻之间离婚时一
8、方拿出夫妻财产约定,某一套房子归谁所有,只要签字就判决这个房子归谁所有。如果新的司法解释(三)生效,婚姻法第19条放在那里就没有了意义,对房屋没有任何意义了。大家以后碰到这种案子,角度不一样,要注意从哪个角度辩论,如果你是站在愿意撤销这一方,就拿出司法解释(三)和房地产相关管理的法律规定,反之。在具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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