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安全工作奖惩实施办法(试行)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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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工作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和考核,在安全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和《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浙电安〔2012〕887号),结合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和以责论处的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

2、励;对发生事故的部室(专业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和处罚;对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也应予以追究和处罚。第三条实行奖惩制度,要把行政、经济手段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以并处。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专业机构)。各专业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的内容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并报安全监察质量部备案。第五条发生各类事故,对公司有关领导的处罚,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给予相应处分,对公司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浙1江省电力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

3、定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处分。第二章表彰和奖励第六条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目标且安全管理成绩突出的部室(专业机构)及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第七条实现安全目标的部室(专业机构)、先进个人,由本部室(专业机构)、先进个人提出申请,经公司评选审查后推荐省公司表扬。第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扬。(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有力,并实现下列安全目标:部室(专业机构):实现全年无八级以上事件;班组:连续三年实现无“异常和未遂”,无火警事

4、件。(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所在集体无违章、违纪行为;(三)积极应用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手段或在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所在集体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第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作为推荐参加省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一)在电力生产中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工作尽职尽责,在2安全生产上取得突出成绩;(二)工作认真细致,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制止严重违章行为,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网、设备事故;(三)创新或总结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和经验确实能够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5、并得到公司安委会的肯定和推广。第十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由公司授予“优秀安全监察员”荣誉称号并作为推荐参加省公司“优秀安全监察员”的必备条件。(一)对安全监察工作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并实现当年安全目标;(二)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总结和积极实践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第十一条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一)避免了极可能导致人身死亡、群伤事故或重大及以上的电网、设备事故者;(二)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正确果断地处理复杂的系统性事故,避免了极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故者。上述情况

6、,由部室(专业机构)调查核实后报安全监察质量部,经公司安委会同意,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并由公司安委会讨论后推荐至省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对实现安全目标的班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进行奖励。3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奖励应重点向生产一线人员倾斜,生产一线人员奖励名额所占比例不少于70%。第三章处罚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各部室(专业机构)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处罚。对于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7、意见严于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和《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的,按政府部门的处理意见给予处罚。第十五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一级人身、电网、设备事件),按以下规定处罚:(一)负主要及同等责任:1.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室(专业机构)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二年处分。2.对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3.对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二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二)负次要责任1.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室(专业机构)负责人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一年处分。2.对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二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43

8、.对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一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第十六条发生重大事故(二级人身、电网、设备事件),按以下规定处罚:(一)负主要及同等责任:1.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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