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70-安控科技-补充法律意见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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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12室(100031)电话:010-66493399传真:010-66493398二〇一二年四月3-3-5-1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致: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2、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就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与《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

3、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补充。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释义等有关内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4、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查。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3-3-5-2一、关于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2012年4月5日,发行人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5、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6、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120%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除年度利润分配外,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三)现金分红比例:如无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7、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四)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1)如无本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

8、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3-3-5-3(六)公司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如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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