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447250
大小:56.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8-31
《从李庄案反思中国法律改革的两种价值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从李庄案反思中国法律改革的两种价值观作者:刘思达 出处:中国民商法律网 日期:2011年4月30日 公元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在北京进行了一场中国现代史上最引人注目的刑事审判——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在这场历时两个月的审判过程中,十名刚刚恢复执业资格的中国律师被指定为涉案的文革主犯进行辩护。这次后来被参与者称为“特别辩护”的刑事辩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律师这一职业第一次出现在全国数亿民众的共同视野里,而他们所服务的对象,则是在十年浩劫中罪大恶极的“四人帮”。近三十年后,公元20
2、09年12月12日至2010年2月9日,在重庆也进行了一场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刑事审判,而在这场同样历时两个月的审判中,被告人却是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这位律师叫李庄,曾经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如今,他已经永久性地失去了律师资格,并在重庆某监狱的铁窗里度过了一年的时光。 笔者在此将李庄审判与“四人帮”审判相提并论,并非哗众取宠,而是在喧嚣一时的李庄案已经尘埃落定、似乎很快就要被人遗忘的今天,用这样一篇长文,揭示这一案件背后的理论意义。它是一个活生生的标本,可以用来理解和衡量中国三十年法律改革过程中两种相互冲
3、突的价值观。近几年来,我国法律界盛行着一种“倒退论”,不少专家学者都公开表示,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的进程出现了大倒退,其重要标志就是“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等口号的提出以及在全国各地审判工作中的普遍推行。之所以称之为“倒退”,是因为这些司法理念体现了一种社会主义早期的“大众化”法律价值观,其根源可以追溯至陕甘宁边区“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而与法制建设的各种“职业化”要求格格不入。然而,本文通过对李庄案法律过程和社会事件的分析将充分说明,这一“大众化”与“职业化”的价值观冲突并非一个由此至彼的线性转型过程
4、,而是我国当代法律改革的一个根本性冲突,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 从李庄被重庆公安机关拘留起到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对此案“盖棺定论”为止,关于李庄案的媒体报道和网络评论可谓汗牛充栋。李庄在律师圈内并没有多大知名度,1997年《刑法》设立“律师伪证罪”以来以此罪名被起诉乃至判刑的中国律师他也不是第一个,为什么这个案件在法律界和公共舆论上引起了如此广泛的关注?重庆“打黑除恶”运动的特殊政治背景当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同样重要的是此案前前后后所发生的诸多跌宕起伏的事件,而对于这些事件至今
5、没有相对全面、客观的学术分析,甚至对李庄案件的基本法律过程也还没有很好的历史性综述,而这正是本文要做的两件事情。在对李庄案的各路评论里,笔者十分认同一个观点,即要区分“李庄案件”和“李庄事件”,因为只有作了这一区分,才能理解李庄审判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各种相关的政治、社会问题。因此,在本文中我将沿着这一思路,首先根据与本案相关的各种司法文件、媒体报道与网络信息来尽可能地重构李庄审判作为一个法律案件的基本事实,然后再深入分析这一审判过程中所发生的三个关键性事件,以揭示“职业化”与“大众化”价值观的冲突对于我国法律改革的意
6、义。 李庄案件:从律师到囚犯 对于山城重庆而言,2009年是一个不平常的年份。自从2009年6月“打黑除恶”运动开始,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十几个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被控制,上千名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所引发的震动,几乎不亚于一年前的汶川大地震。龚刚模,是这上千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个,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项罪名,于2009年6月20日被公安机关拘留。
7、此后,龚刚模的亲友开始为他寻找辩护律师,最终联系到了以重大刑事案件辩护而闻名全国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康达所则将这一案件交给了所内的合伙人律师李庄。 2009年11月20日,龚刚模与其他30余名犯罪嫌疑人一起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几天后,龚的妻子程琪和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康达所指派李庄及其助手马晓军为龚刚模担任一审辩护人,代理费总计150万元。在龚的亲属支付了部分律师代理费之后,李庄与马晓军立即飞赴重庆。在重庆一中院领取了该案起诉书和部分卷宗材料后,他们于11月24日在江北区看守所会见了龚刚
8、模。由于看守所要求律师会见必须有办案单位陪同,李庄、马晓军与龚刚模的整个会见过程都有江北公安分局的干警在场,李庄还因此与在场的干警发生了语言冲突。关于这次会见过程中李庄和龚刚模的谈话,媒体、律师和司法机关有许多不同的描述,有的说李庄对龚刚模耳语让他在法庭上说自己被吊打了八天八夜,有的说李庄向龚刚模眨眼睛暗示他自称受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