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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欧洲中世纪是指公元5世纪至公元15世纪,是欧洲的封建社会。其间基督教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占据支配地位。这一时期伦理学讨论的重点是神与人的关系问题。 第一节基督教的产生与《圣经》的伦理思想第二节奥古斯丁的教父伦理学第三节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伦理学第四节宗教改革与基督教对西方伦理思想的影响 从希腊-罗马思想与犹太教及中东的其他宗教的融合之中,产生了基督教哲学。它的许多准备工作是由先前的斯多亚学派和新柏拉图主义完成的。基督教的伦理标准存在着两个根源:人类的理性和神的意志,它们之间的紧张关系反映在各宗派对神学原则所做的、相互冲突的解释和阐发之中。 第一节基督教的产生与《圣经》的伦理思想基督教大约产生于公元1世纪,最初流行于当时罗马帝国管辖的巴勒斯坦下层犹太人中间,以后才在整个罗马帝国传播开来,并最终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基督教是犹太教的“女儿宗教”。 一、犹太教犹太教本来是犹太人的古来宗教,也是人类最早的一神教。犹太教信奉雅赫维(基督教称为耶和华)为“独一真神”,并通过它的奠基人摩西把教义和教规传给了犹太人。它的主要经典有《先知书》、《圣录》和《律法书》。 犹太教对基督教的贡献在于:(1)一部圣史。(2)有一部分为上帝所特别宠爱的人。(3)关于“公义”的一种新的概念。(4)律法。(5)弥赛亚。(6)天国。 犹太教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1)旧约仍然处于期盼救赎的阶段,一种极强的幸福论色彩在旧约中占了统治地位。(2)博爱的局限性和狭隘的集体意识,博爱不能延及到外邦人,也就不会达至国家的夙敌。(3)犹太人的立法态度。摩西的法律本身被认为是完美的,无须任何更正和改变,因此爱法律也就成了爱主的自然表达方式。 耶稣看清了这些错误信念对于人们信仰的危害性。耶稣与经师、法利赛人的大多数争议是围绕着他们狭隘的守法方式及他们对更为重要事情的忽视,诸如信德、怜悯和爱德等。 二、基督教的产生基督教产生于公元一世纪左右的巴勒斯坦地区。在这一时期,犹太教发生分裂。其中有一支称为“拿撒勒派”,逐渐从犹太教中分化出来,建立了一个独立的新教派,这就是最初的基督教。基督教刚开始是穷人的宗教。它的积极方面在于反映了穷苦人的利益,反抗罗马帝国的残酷统治、剥削及压迫。它的消极方面在于要求人们忍耐,等待救世主的到来。 公元1世纪后半期,有一些奴隶主、富商和贵族开始加入基督教,在教会中形成一个所谓“保罗派”,即以中产阶级分子为主体的教派。这个教派在基督教内部的斗争中逐渐取得优势,同时也日益与罗马帝国的世俗政权相结合。在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确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并赋予种种特权,给予一定的财产。 公元325年,君士坦丁主持召开了全帝国的第一次基督教会议即尼西亚会议,统一了基督教的教义、教规和组织。公元392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正式把基督教定为罗马国教。从此,基督教便由早期劳动人民的宗教变成为罗马统治阶级的宗教,即国家的意识形态。公元476年,罗马帝国在日耳曼人入侵的打击下灭亡。 公元800年,查理曼又统一了罗马,建立了“神圣罗马帝国”,即查里曼大帝国。他们把基督教又立为国教,使基督教由奴隶主的宗教向封建主的宗教转化。公元十一世纪,宗教势力越来越大。公元十五、十六世纪,基督教逐步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批判。当资产阶级推翻了封建制度以后,基督教又成为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宗教。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基督教的适应能力很强,这是其他任何意识形态都不能比拟的。基督教强调信德、望德,认为只有对上帝的信仰,人才有希望得到救赎;强调爱德,尤其是对仇人的爱,以克服犹太教的局限性。 三、《圣经》中的伦理思想《圣经》分《旧约》和《新约》两个部分。《旧约》共39卷。是古代希伯来人的经典。其主要内容是关于世界和人类起源的古老传说、神话故事,关于犹太民族古代历史的宗教叙述,以及犹太教的法典、先知书、诗歌和箴言等。《新约》共27卷,记载基督耶稣及其门徒的言行。其主要内容有记述耶稣基督的生平和言行的《福音书》,记述早期使徒和教会活动情况的《使徒列传》,以及《先知书》、《启示录》等。这样,基督教的《圣经》共66卷。 《圣经》中的“约”是指神与人签的约,先后有三次。第一次是在洪水之后,上帝与诺亚定约,保证不再以洪水灭绝地上的生物;第二次是耶和华与亚伯拉罕定约,保证他的后裔繁荣昌盛;第三次是耶和华以十诫与以色列人定约,保证他们有自己的国土。其核心是“十诫”(《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 “十诫”第一条: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二条: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戒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第三条: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第四条: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第五条: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第六条:不可杀人。第七条:不可奸淫。第八条:不可偷盗。第九条: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第十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在《旧约》申命记第五章又复述了十诫。摩西强调,这十戒不是与他们的祖先立的约,而是神与我们存活之人立的约,要人们对一切戒命、律例、典章遵守。如果违反戒律,处罚是非常严厉的。《旧约》强调公正的道义,主张人们之间平等相待,公正无私。如要求审判时,不看人的外貌;听诉不可分贵贱等。同时,也要求把人与事分开,对事不对人,即使是自己的仇人也不能例外。《新约》强调爱德,以此超越了公正。 “爱、信、望”三主德爱是基本原则。首先是爱上帝,爱上帝应是行为的动机和人生进步的力量;爱德是一切美德的总汇。其次是爱人。由爱上帝引申为“爱人如己”、爱一切人的人人相处原则。如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就是西方人说的“黄金定律”。在“爱人如己”原则中不仅指家庭、亲朋、邻居、教友之间要相爱,而且敌我之间也要相爱。 信就是信仰上帝的存在。在基督教看来,信仰是每一行为得以具有道德价值的前提,任何一种行为,只有是出于信仰的才是善的,反之,若行为不是出于信仰,不论这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要求,都不可能是善的。信仰使行为具有道德价值,信仰也是行为主体幸福和力量的源泉。 望就是希望。《圣经》要求人们服从、顺从、听从上帝的指令。因为只有服从上帝,人才有被救赎的希望。在世俗社会,这种要求被具体化为对社会、国家的服从。由于对天上之神的服从,必然要求对地下权威的服从,因为人世间君王的权威,来自于神的权力,是神的旨意的体现。 人为什么要讲道德、进行道德修养呢?《圣经》中的伦理思想来自两个前提,一是上帝创造世界、创造人;二是人类有罪。从这两个前提出发,《圣经》中关于个人品德的要求,完全是建立在对上帝的态度和赎罪的前提之上。《圣经》告诫:人要讲道德并进行道德修养的目的就是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实现与上帝的结合。 人怎样才能具备这些美德呢?《圣经》强调,美德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爱上帝之心,即“爱心联结全德”;另一方面要处理好良心与情欲的关系,即用爱上帝之心战胜自己的情欲。《圣经》主张克服肉体欲望,反对淫欲。中世纪教徒的禁欲行为不断发展,最初是独居,其后是办起修道院,集体修道,最后是托钵乞食,以此修行。另外,基督教的禁欲主义还表现在他们关于“来世”的观念上。 第二节奥古斯丁的教父伦理学早期基督教并没有统一的系统的教义和神学理论。到2世纪后半期,基督教的领导权便逐渐被贵族和上层人物所掌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护教人物,他们努力使基督教的信仰教义化、统一化、仪式化、组织化,从而成为解说基督教信仰的权威,被信徒们称为“教父”。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尔图良、奥利金、奥古斯丁等人。其中,奥古斯丁是最为著名、影响最大、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教父们的理论被称为“教父学”或“教父哲学”、“教父伦理学”。 奥古斯丁(St.AugustineofHippo,354~430)出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父亲是异教徒,母亲是基督徒。奥古斯丁早年是一个摩尼教徒。后来,在基督教大主教安布洛斯的影响下,也在他母亲的感化下,它皈依了基督教,并被任命为北非主教。入教后,他一反常态,脱胎换骨,抛弃了情人和妻子,毕生贡献于基督教事业。 奥古斯丁的著作甚多,共233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驳学园派》(386)、《论自由意志》(388-396)、《论基督教学说》(396-426)、《忏悔录》(400)、《论三位一体》(400-416)、《上帝之城》(413-426)等。 一、善、恶的起源奥古斯丁在善、恶问题上,认为神或上帝既然是世界万物的创造者,那么,它也就是至善至美的实体。那么,由它创造的万事万物也必定为善,否则,就体现不出上帝的善性了。他提出“凡存在的事物都是善”的命题。 奥古斯丁把善区分为三类:第一类:美德之类,如正义、勇敢、坚韧、谨慎等,属于上等之善。这些善不可能被人错用,谁也不能以正义去行非正义之事。如果没有这些善,人类便不能正当地生活,他们是上帝仁慈、慷慨的馈赠。第二类:灵魂的能力,如理性、自由意志等,属于中等之善。没有它们不可能正当生活,但有了它们,人类可以因滥用而去为恶。第三类:物体之美,属于低等之善,因为没有它们人也能正当生活。除此之外,还有朽坏之善与不朽坏之善,一切可以朽坏的东西,都是善的;唯有至善,不能朽坏。 万物是按善的多少来排列等级的。只有上帝是至善,其他受造物只拥有不同程度的善,这种善的缺乏或减少就是恶。奥古斯丁从这种观点出发,把善看作存在,把恶看作趋向非存在的东西,在上帝创造的世界等级系统中,高一级事物的存在是低一级事物存在的根据,而低一级事物的存在是高一级事物的非存在。什么是恶?奥古斯丁认为,善的缺乏或减少就是恶。恶的起因是由于自身的缺陷,恶的性质是“趋向非存在”。 恶的现象也主要有三类:第一类:“物理的恶”,这是由事物的自然性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这种恶由自然物的不完善性造成的。第二类:“认识的恶”,这是在认识上将真理与谬误、确定与不确定、正确和错误的关系弄颠倒造成的恶。这种恶是由人的理智的不完善构成的。第三类:“伦理的恶”,即“罪”。罪是指人的意志的反面,无视责任,沉湎于有害的东西。 二、自由意志论在自由意志问题上,基督教内部曾有过激烈的争辩。与奥古斯丁同时代的斐拉鸠斯认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人的善恶由自己意志选择的行为来决定,同人的天性无关。因此,人应当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责,必须凭着自身的行为成为有德之人而获得拯救。 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在创造人类时就赋予了人类以认识能力、理性能力和自由意志。伦理上的恶起源于自由意志,因为自由意志的根本特点就在于自由选择或自由决定,这种自由任何事物都不能干涉,包括上帝。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都被上帝赋予了自由意志,但他们却没有听从上帝的旨意,滥用了自由意志,偷吃了禁果,导致他们犯了原罪,从而致使他们的子孙也都丧失了自由意志。 那么,人如何才能获救呢?奥古斯丁认为这就要靠“神恩”。他指出,上帝派了他的独生儿子耶稣到尘世来,已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自我牺牲来为人类赎罪,这是一次普度众人的神恩,凡被引导而追随基督的罪人将获得救渡。奥古斯丁通过自由意志论,揭示出善恶的原则在于是选择做基督徒还是异教徒。一个异教徒的好人,无论有多少善行,在这一原则下永远不能使自己从罪人的沦落中获救;而一个罪大恶极者,只要选择了做一个基督徒,他就获得了新生。 三、七主德七主德是基督教神学家们把宗教教义中提出的道德要求与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道德规范加以概括综合而提出的一套比较完整的基督教的道德规范。其中包括三条神学德目(即信仰、仁爱、希望),和四条世俗德目(即审慎、坚毅、节制、公正)。这种思想在奥古斯丁那里提出,最终完成则当推托马斯·阿奎那。 信、爱、望是基督教道德的总纲所谓信仰,就是相信上帝的全善全能,相信神会拯救人们,赎人类的罪。所谓仁爱,就是爱上帝,同时也爱上帝的创造物即人类,这是奥古斯丁伦理学中最主要的德目。所谓希望,就是对神,以及神所创造的来世天国生活的希望憧憬。以上三者是不可分割的,他把信作为出发点,把爱作为中心内容,认为没有信,爱就没有意义,而没有爱,望也就不存在。 四条德目:审慎、坚毅、节制、公正所谓审慎,就是“指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善恶的鉴别上,以求使每一个人对于所企求的与所避免的事物,不会有错误发生。”所谓坚毅,就是要被迫去忍受生活中的种种不幸。所谓节制,就是永久地和自己内心的恶习即肉欲作斗争。所谓公正,也就是使每一个人尽其天职。这种天职就是:要使肉欲归顺于灵魂,灵魂归顺于上帝。 简评奥古斯丁对基督教信仰所作的论证,使基督教的德性成为伦理学研究的对象,所以可以说,奥古斯丁终结了教父学,开启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先河。他对理性理解得强调,冲破了“因为荒谬,所以信仰”的蒙昧主义信条,而把基督教信仰变成了一个学术问题。他说,不只要诉诸权威,而且“要理解我们相信的”,“凡有疑惑之处,我不畏缩探讨;凡有错误之处,我不耻于学习”。他对基督教的突出贡献就是他的研究精神,他用理性理解的方法来使教义更理论化和系统化。这种宗教热情和理性理解的结合,既培养了人们的宗教感情,又培养了人们严密思考的习惯,给中世纪的欧洲人以长久的精神教化。 第三节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伦理学“经院”一词,原来是“学院”的意思,早在8世纪末,查理大帝就建立了他的宫廷学院,网罗了一批教会知识分子。经院哲学指以论证基督教教义为内容、以烦琐形式出现的神学理论。经院哲学从9世纪形成,到13世纪达到全盛,14世纪以后便开始衰落。在经院哲学范围内,对神性与人性的关系问题,人的道德能动性和幸福的关系,自主选择对人的道德行为的必要性,理性与情感的关系等进行讨论。集大成者是托马斯·阿奎那。他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把中世伦理系统化。 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出生于意大利的罗卡西卡城,是贵族的后裔。他是阿奎那地方伯爵的儿子,德意志皇帝腓特烈一世的外甥,腓特烈二世的堂兄弟。托马斯本人也受过高深的教育,14岁就读那不勒斯大学,后来又就学于当时著名的经院哲学家阿尔伯特的门下,荣获神学博士学位。 托马斯·阿奎那哲学和伦理学的最大特点是把基督教教义与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调和起来,创建起庞大的天主教思想体系。托马斯·阿奎那的主要著作有《神学大全》、《反异教大全》,这也是我们研究其伦理思想的依据。 一、神学伦理思想的体系与方法托马斯·阿奎那在他的主要著作《神学大全》中,效法亚里士多德,把道德哲学分为三个部分:(1)“修行学”,以终极目的对行为的规范制约为对象;(2)“经济学”,以人所固有的道德为研究对象;(3)“政治学”,以公民行为为研究对象。其中,他把修行学界定为一般伦理学,探讨至善问题;把经济学和政治学界定为“个别伦理学”,探讨个别美德和责任。 《反异教大全》一书的结构:第一部分:卷1:上帝存在及其属性卷2:作为造物主的上帝及其被造物卷3:上帝的天命和终极目的——善第二部分:(1)上帝的三位一体(2)上帝的业绩:赎罪、恩典、肉身化(3)作为人生目的之上帝:复活与赐福 《神学大全》(未完成)的基本结构:第1集:论上帝和人第2集:论人的活动(上、下)第3集:论教会的圣事 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反异教大全》两本书,典型地体现了整个神学伦理体系的基本构成。托马斯·阿奎那在方法上,采用经院神学“是与非”的辩论方法,即“经院辩论”法。这种方法分为正反两方,以三段式对对方提出的命题加以判断辩论,并尖锐地揭示问题所在,最后得出结论。 二、善恶价值论托马斯·阿奎那首先对上帝的存在作了论证,认为,上帝是神性的本质,上帝没有形体,上帝是最高的秩序,上帝是全知、全善、全能的存在。然后引申出善与恶的问题。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善与存在是同一种类型的概念,它具有非单一性和类比性。当善运用于上帝时,是指最高的善、终极的善,因为上帝创造了万物,具有被造物所具有的分散的、多样的、统一的完善性。当善被运用于被造物时,它的意义是指“共有的善”。因为被造物所拥有的善的多少不同,从而被分为天使(非物质存在)、人类(是物质和精神的结合物)、动物、植物、最低级的是物质四元素火、气、水、土。 善是一个目的论的范畴。善和目的是意志的对象。只要有行动者,就会通过其意志而趋向于一个目的。但是,一般的存在者追求一个目的是通过自然必然性;而人则不同于其他存在物,人与上帝有着相似性,并反映着上帝的形象,人的目的性和理智性就表现在:他会通过自己的活动来趋向于自己所希望的目的。正是在这里,人显示了他的自由意志。 人的自由和理智是连在一起的。假如他们接受上帝的统治,他们就能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但如果他们以自己的一般智力追求作为最高手段,那么,他们就不可能达到自己的最高目的。在这个问题上,人的地位既有利又不利。有利的是他的理智是人的力量和尊严之所在,不利的是他们可能滥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作恶,使理智沦为作恶的帮凶。而其他事物因为无理智,故而比人低级,但是,它们都按照自然必然性追求着他们的目的,所以,其他事物没有作恶的可能性。 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有理性的被造物,可以以一种有自觉意识的方式来追求自己的善,所以,自由意志是和理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自然物则不知道目的的本性,不是自己决定目的,而是受制于另外的事物。所以,对任何有理智者来说,只会追求那种被考虑为善的东西,并且也知道上帝就是他们的最高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上帝的知是有理性者的最高善。 那么,有理性者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到达上帝?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是通过适当的探讨,理解上帝。如何理解上帝?托马斯·阿奎那主张获得知识,而一般的知识如实践科学、艺术等都是为另外一些东西的缘故,而不是自身的知识,而只有思辨,即关于上帝的知识才是人类知识和行为的最高目的。 如果世上的一切都来自上帝,而且又都是幸福和善,为什么还需要人的有意识的道德努力呢?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恶是存在的,但它只作为对善的偏离而存在。恶的特征就在于它对事物来说是偶然的,是在活动者的意图之外,即是无意作出的。有意图的行为必然是向善的,因此恶是无意地发生的。当然,也有人认为道德方面的作恶是有意的、自愿作出的。但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自愿不等于理性。 在某种意义上说,罪和恶可以说都是自愿的,但罪和恶都在于没有服从理性,而服从了激情和欲望,所以,恶是出自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但却没有执行理性的命令,因而理性的缺乏造成了道德的过错及罪与恶的出现。 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恶可以分为两类:在自然的事物中,恶是事物的天然缺陷,而且作为自身的原因来源于上帝;在人为的事物中,恶产生于不完善的意志或理性的缺乏,因为这种意志不服从律法和准则,在这种情况下,恶的原因就在于行为者自身。道德的目的就在于追求上帝,并同自己身上的人的东西作斗争。 托马斯·阿奎那的最后结论是:产生于上帝的存在就是善,而由人的意志产生的不遵守理性的存在就是恶。由此规定了神学道德的目的就在于趋善避恶。这样就将人的行为引向至善,因为上帝即是至善。 三、基督教的德性论与幸福论1、德性论托马斯·阿奎那继承了柏拉图的四元德、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教父学的七主德等,综合成为一个复杂的神学美德体系。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道德是理性能力在行为中、在与意志的关系中的表现,所以,道德的最高本质是那种对具体事物的道德心的判断,亦即良知。而良知则是一种习惯,是有着某种情感性质的理性判断。德性说到底是一种“力量的完善”,是人在行为中实现了一个目的。同时,德性乃是人所获得的良好习惯。这种习惯是通过训练和培养而获得的。 德性可以分为人学德性和神学德性两种。人学德性主要有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理智德性存在于人的理智灵魂之中,是人的能够使他的思辨或实在的理智臻于完美的德性;伦理德性则存在于人的欲望能力之中,是人的某种能够使他的欲望能力臻于完美的德性。人的基本美德主要有谨慎、正义、节制与坚韧。这些思想是对奥古斯丁四种世俗德目的继承和发展。 神学德性是托马斯·阿奎那的贡献。其主要内容有:信仰、希望、敬爱。信德的对象是第一真理即上帝。望德以永恒的幸福为对象。爱德最终指向上帝。在神学诸德性中,爱德统帅一切德性。 2、幸福论相对于两种德性,人也有两种幸福,即天堂幸福与尘世幸福。所谓天堂幸福就是指人认识、理解、接近上帝。他的论证是:人的幸福或善,就在于目的的实现。与此同时,他还批判了伊壁鸠鲁的快乐论思想。所谓尘世幸福是指人的自然本性的实现。即人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获得的各种物质生活条件,如财富、收益、健康、技能、学问等。在天堂幸福和尘世幸福中,天堂幸福高于尘世幸福,尘世幸福只是达到天堂幸福的手段,只有天堂幸福才是人生的最终目的。 3、德性论与幸福论的关系“两种德性”与“两种幸福”的关系是:神学德性是达到天堂幸福的必然途径,它们也使每个人的天赋德性,是与生俱来的,或者说是上帝的一种恩赐。人学德性是达到尘世幸福的必然途径。人学德性是后天的,是通过教育和实践而获得。托马斯·阿奎那的结论是:神学德性高于人学德性,天堂幸福高于尘世幸福。 简评托马斯·阿奎那的基督教神学体系是中世纪经院哲学伦理学发展的最高成就,它代表了13世纪基督教教会在获得对世俗王权的决定性胜利之后试图建立一个基督教一体化的世界的基本构想。在这个无所不包的大规模的伦理学综合性的体系中,基督教思想找到了在上帝的预定和个人的意志自由、信仰与理性、神恩与自然、人的活动的彼岸目的性和对尘世幸福的追求等一系列问题上的平衡点。中世纪后期,兴起了反托马斯主义,这虽然标志着托马斯神学伦理体系受到了新的时代精神的强烈批判,但是,神学伦理体系所具有的综合性、包容性和思辨性,依然是中世纪基督教文化统一性的最有力的论证者。 第四节宗教改革与基督教对西方伦理思想的影响一、宗教改革15、16世纪,德国人称之为宗教改革,法国人称之为文艺复兴,意大利人则称之为五百年代,它是西欧由中古向近代过渡的时期。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人,也是新教伦理思想的奠基者。 在人性问题上,路德承认原罪说,主张性恶论,认为自由意志是恶的根源。路德还主张双重人性论。他认为,人有两重性,一是属灵的,一是属肉体的,由于人具有这两种属性,所以人既是自由的,又是受束缚的。他提出,“因信称义”,即人的获救只能靠信仰,信仰将心灵与基督结合,有如新娘与新郎结合。路德的信仰自由是指个人的信教自由,因此,自由便包含着责任。教会不可、也不能代替个人负责。路德把宗教生活与世俗的经济生活联系了起来,认为人们要完成在现世里所处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与义务,这就是他的天职。马丁·路德的基本观点 加尔文的基本观点加尔文(Calvin,1509~1564)是16世纪法国宗教改革家、新教加尔文教派的创始人。他的宗教思想符合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因而在资本主义较发达的美国、荷兰广泛流传。加尔文教的理论基础是“绝对预定论”。上帝创世以来就把人分为“选民”和“弃民”,这是无法改变的,人在此世的成功与失败,正是“选民”与“弃民”的标志。 加尔文教提倡清心寡欲,适当限制人的欲望。禁欲主义的目的是使人能够过一种警觉而又理智的生活,即要清除自发的、出于冲动的享乐,去努力工作。正是人们所从事的日常的职业劳动才显示了上帝的意愿,增添了上帝的荣耀。加尔文教的最大贡献在于它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宽广的自我实现途径。这种伦理精神,为人们追求财富的行为赋予了一种伦理上的肯定和神圣性。 二、基督教对西方伦理思想的影响(1)道德和非道德领域的划分影响到西方伦理学对道德问题的思考。这主要是将精神、信仰、灵魂方面的问题与世俗、物质利益追求以及个人社会,如家务、交友等区别开了。(2)奖惩问题。基督教伦理学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判断一个出于善良动机而违法的人和一个出于不良动机而守法的人,即人们是为了上帝的意志而违背世俗之法还是惧怕惩罚而讲道德? (3)平等观。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有原罪,并且在上帝看来是可以救赎的。(4)德性。基督教伦理学阐发了一些德性:谦恭、服从、忍耐、温顺等。与此相对,古希腊-罗马所强调的德性是自立、自足、力量、成功等。(5)博爱。后来的启蒙思想家把基督教的泛爱发展为博爱。 思考题1、简述《圣经》中的主要伦理思想。2、简述奥古斯丁善恶论的基本思想。3、评述中世纪对自由意志问题争论的实质及意义。4、简述七主德的基本思想。5、简评托马斯·阿奎那的德性论和幸福论关系的基本思想。6、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善恶论与德性论思想有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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