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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8
《析上帝的意志——中世纪神学自然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析上帝的意志——中世纪神学自然法析上帝的意志中世纪神学自然法中世纪的自然法学实则秉承了古希腊时期的自然法学思想,它摈弃了自然法自然的属性,而用神的意志给自然法套上了神学的枷锁。它被视为人的理性对上帝的理性的参与,自然法不过是人的理性对永恒的神意参悟的结果。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代表的中世纪神学家就利用自然法的自然的圣洁为他们推崇宗教信仰服务。神学家们认为,自然的理智的判断和方向,加上上帝的救赎意志,将看到一切社会的关系充满另一种精神,这是家庭和平的基础,在家庭各成员中有一种有秩序的统治与服从。[2]再者,由于人的本性是恶的,因此,只有上帝的参与和上帝意志的默示和赋予人类的恩宠,才能为人类指出
2、一条明亮的道路,才能在上帝的庇佑下追求幸福的生活。(一)推崇上帝之法追求幸福生活黑暗的中世纪推崇教信仰的神权思想,教会利用宗教将世俗国家神权化,其真实意图可想而知。奥古斯丁把上帝奉为真理,理智之神,认为信仰上帝就把握了至上,拥有了幸福,因为人注定要追求一种永恒的福祉,而这是人类的天赋所不能达到的。凭着人们对幸福向往的那份迫切心情,他杜撰出了一个能让人们享有幸福的上帝来控制受压迫的平民百姓。他提出真理高于理性和心灵,当人们拥抱真理时,才算获得了真正的幸福。他说;你也许记得,我曾应许将那高于我们心灵和理性的东西指示你,那东西便是真理本身。你若能够,要怀抱它,以它为乐。[3]他提出,获得真理的幸
3、福是家庭生活的幸福,丰盛美餐的幸福,管旋之乐的幸福,以及躺卧在玫瑰花丛中的种种人生幸福所无法比拟的,因为信仰上帝的在天之灵,就获得了人间的幸福。[4]他这番对幸福的描述意在让人们相信上帝会给苦难的人们带来幸福,推崇他的宗教目的,使更多的劳苦大众臣服于宗教的统治之下。这种幸福的本质不是所有人的幸福,只是封建主的幸福。他们把这种思想传播于劳苦大众之间,意在抚平被统治阶级不平的心理和反抗的情绪。(二)遵循永恒之法神化自然法则自然法理论经过阿奎那的变通以新的面貌出现,为自然法的神化发挥了更大的作用。阿奎那提出,是上帝创造了世界并赋予法律加以管理,人们可以神的启示和自身的理智来认识和执行这些法律。他
4、把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定法和神法四种,表明了他的自然法是从神的意志出发并以神的意志为理论归宿的。他认为,自然法已不再是最高的法,而且巧妙地将自然法与上帝的永恒法结合在一起,认为我们赖以辨别善恶的自然理性之光,即自然法,不外乎是神的荣光在我们身上留下的痕迹。[1]他宣布,自然法是理性动物对永恒法的参与。[2]这就是说,现在自然法是贯通人定法与永恒法的桥梁,是表现上帝与人之间关系的那一部永恒法。阿奎那把自然法也纳为神意志下的法,意在神化自然法,从而使自然法服从永恒法,让自然法替天主教的政治服务。但在内容上,阿奎那认为,自然法肯定了人的独立存在的地位,他把人的本性作为自然法的基本规定,在自然
5、法的这种规定之中,保全人的生命,维持人的各种本能和维持社会生活秩序这三大基本要素,是与自然的倾向和上帝的意志一致的。[3]显然可以看出,自然法不外乎是永恒法对理性动物的参与,而人的自然本性则演变为神的理性。中世纪的自然法学理论中,自然法不再是至高无上的法,其上还有上帝统治整个宇宙的法永恒法,而自然法仅是上帝用于统治人类的法。阿奎那企图从自然法和上帝的永恒法那里寻找为封建制度辩护的理由,把封建制度说成是合乎自然的,合乎上帝意志的。通过自然法,他把封建制度的法律和上帝永恒法串连起来,借以证明封建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中世纪的自然法被神学利用而成为宗教统治的理论工具,使自然法批上了宗教这一神秘面
6、纱,与上帝的意志和神的意志相结合,变成了世俗国家荒谬黑暗的宗教神学之理论基石。因此,自然法不是绝对不变的,即使在黑暗的社会,也会有它的闪光之处。随着时间的推移,神法和人法都有可能甚至必要对自然法加以补充。例如,财产私有制度等都不是自然法的本来要求,但社会的发展证明它们对人类有好处,所以就不能把它们看成是违背自然法,而应当看成是人的理性所确认的,对自然法的有益补充。[4]因此,自然法在其理性的框架中又加入了神的色彩,有了人的欲望,这种欲望是人们通过神来传达的,意在体现它的合理性与权威性。自然法的本质在此演变为上帝的意志神学自然法。而上帝的意志也即上天的启示,一种虚幻的遐想,它还是天理在主导世
7、间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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