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CPA税法马兆瑞预科班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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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课程导读一、税法要学的内容——即税法的构成要素(二)征税对象——物、行为3.征税对象的具体规定(1)增值税:不征增值税的范围:①非经营活动;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行为。(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视同销售行为:①代销行为;②异地移送行为;③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货物;(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④用于投资入股、分给股东、无偿赠送的货物;18年初级中级注会税务师所以科目课件资料只要60,Q786468331微信zyz786468331,还有会计实操和审计实操以及其他资料哦⑤无偿提供应税服务行为(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除外)。【知识点】对自产

2、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处理是相同的,但对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对其处理也不同。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同时考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方面的问题:第一、该业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第二、购进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应根据货物购进的时间进行不同的处理。若该货物是本期购进,其进项税额不得在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若是以前购进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则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均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知识点】视同销售在缴纳增值

3、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上的区别自产货物用途①在建工程②赠送③投资分配增值税(货物)×√√企业所得税(法人)×√√会计收入不确认收入不确认收入确认收入18年初级中级注会税务师所以科目课件资料只要60,Q786468331微信zyz786468331,还有会计实操和审计实操以及其他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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