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146931
大小:27.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3-07
《加强监督加强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配合意见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加强监督民事行政检察配合的意见 为加强全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之间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创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两院的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2、 一、关于调、借阅卷宗(略) 二、关于民事行政抗诉 1.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行再审的,一般应在收到抗诉书后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在三日内将结果告知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自接到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文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裁定,并于文书作出后三日内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审,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3.经依法传唤,申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申诉人书面申请撤回
3、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被申诉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依照《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缺席判决。 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出庭通知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5.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抗诉案件,市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席法庭。 对因抗诉而发回重审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应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旁听法庭审理。 6.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出庭检察人员应当宣读抗诉书,并对庭审活动进行法律
4、监督。 7.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时,应于三日前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依法派员列席。 8.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于作出再审裁判后十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三、关于检察建议 1.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申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1)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符合抗诉条件的;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案件,或调节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范的调解
5、案件,或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调解案件; (3)原裁定确有错误,但依法不能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救济的; (4)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其他情形。 2.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时,申诉书、生效裁判文书及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相关材料应当一并移送。 3.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后,由立案庭进行复查。 4.人民法院对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进行立案复查时,一般应组织听证审查,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5.人民法院一般应在收到案卷之日起三个月内复查完毕,逾期应告知人民检察院。 6.因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发现,主动
6、提起的检察建议,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 因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 7.人民法院经复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于作出再审裁定后七日内将再审裁定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查认为不能进入再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审查结果及理由函告同级人民检察院。 8.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不能进入再审程序且未能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协商一致的,人民检察院可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9.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的案件,人民法
7、院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派员旁听庭审。 10.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而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时,应在三日前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列席。 11.因检察机关提起检察建议而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法律文书的案件来源一项中应写明“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经人民法院复查进入再审。” 12.因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于审结后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送达裁判文书,并退还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相关材料。 13.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其他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
8、,并于审查完毕后十日内书面函告同级人民检察院。 四、关于执行监督 1.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2.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不当或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应及时书面答复。 五、其他 1.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检察院支持当事人提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