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_第3章消费税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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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一、纳税义务人和征收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即是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征税,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从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但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镶嵌首饰。二

2、、税目、税率(一)税目的内容1、14个消费税税目原消费品税目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11个税目,2006年对《消费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调整为14个税目。现行税目为: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2、06年消费税新政的内容现行消费税政策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具体变化有:(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3、;高档手表税率为20%;游艇税率为10%;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实木地板税率为5%。(2)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目前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无铅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单位税额分别为0.2元/升;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单位税额分别为0.1元/升;含铅汽油为0.28元/升。(3)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高档护肤类产品列入化妆品税目。(4)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乘用车适用税率为:气

4、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中轻型商用客车适用税率为5%。2008年8月又作新的调整,从9月1日起,执行以下新税率: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

5、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5)调整摩托车税率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6)调整汽车轮胎税率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7)调整白酒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8)关于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

6、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9)关于新增和调整税目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高档手表为20%;游艇为10%;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实木地板为5%;乘用车为8%;商用客车5%。3、学习税目内容应注意的要点(1)掌握14个税目的具体内容,尤其注意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成品油四个税目。(2)注意用酒精生产的白酒的税率如何确定;(3)啤酒屋生产的啤酒需要征收消费税;(4)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需要征收消费税;(5)轮胎与小汽车税目的一些特殊免税规定。(二)税率1、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适用于从价征税的比例税率和适用于

7、从量征税的定额税率(或称单位税额)。2、在应税消费品中有6种消费品:啤酒、黄酒、成品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是实行从量征税的,其他均是从价征税;3、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同时规定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4、消费税的税率表见教材。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1.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2.销售额的确定由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也属于征收增值税的范围,所以,除少数几种特殊情况外,确定消费税的销售额与确定增值税的销售额的有关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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