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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4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髙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适应社会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体现显性课程(课堂教学)与隐性课程(课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思想,通过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训练,使学生的健康个性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学院自2011级起,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素质教育学分,将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职业技能竞赛、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公益服务等统一纳入人才培养方
2、案。为规范素质教育学分制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一、设立素质教育学分的依据1•培养髙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明确提出“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髙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任务应该是:首先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然后是使其具有适应
3、就业需要的专业技能,再是促进其能够可持续发展,提高其终身学习的能力。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应该是“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发展能力”的“三位一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实施素质教育学分制是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有力措施。2.凸显文科类院校专业特色的需要高职文科类专业具有工作程序性弱化、工作对象情感化、工作任务复杂化、工作成果非量化的职业工作特征,因此高职文科类专业的职业能力特征是:"动脑”比“动手”多,智能比技能更重要;"协同”比“单体”多,社会能力起更大作用;"管人”比"管物”多,综合素质更为重要;“自选动作”比“规定动作”
4、多,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要求更高。所以需要培养高智能、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实施素质教育学分制正是适应文科类院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凸显文科类院校专业特色的重要举措。2.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教学体系的需要培养髙素质人才需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教学体系,在培养主体上实现学校与社会的"双主体育人”,在课程体系上实现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相辅相成,在培养目标上实现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的并重共育,在培养内容上实现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统一融合,在培养形式上实现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交互结合,在培养过程中实现教学训练与养成熏陶的并举推进,真正形
5、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培养氛围。实施素质教育学分制有利于构建学校统一教育、学生自主学习、社会参与评价的教学体系。二、素质教育学分的分类及核算标准素质教育学分分为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一)必修学分1.《心理健康教育》课程2学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精神,学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32学时(其中理论学
6、时16,实践学时16),2学分。2.《安全教育》课程1.5学分。根据广西教育厅《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的通知》(桂教安稳(2011)14号)精神,高校必须开设《安全教育》课程,计24学时(其中理论学时8,实践学时16),1.5学分。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1学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X2006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及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桂教语工〔2006)3号)规定:“普通高
7、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为三级甲等以上,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不得低于二级乙等”,学院要求各专业学生必须考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必须达到三级甲等以上),计1学分。(专业教学计划中有特别要求的专业按教学计划执行)。表1素质教育必修学分一览表序号课程名称学吋学分备注1心理健康教育322必修2安全教育241.5必修3普通话水平等级考证161必修合计•1.5(二)选修学分素质教育选修学分共分成“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学术创新、业绩奖励”四项。1.社会实践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项目包括:专项
8、主题实践、企业见习实践、公益活动实践、自主创业实践、学生能力实践等。(1)专项主题实践:利用课余时间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如参加表演、展览、运动会、各种主题集体活动等。(商业演出除外)(2)企业见习实践:寒暑假到企事业单位参加见习、实习、实践10天以上,或进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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