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

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

ID:46328206

大小:7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2

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_第1页
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_第2页
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_第3页
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_第4页
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周新云纠纷一案(2009)昆民四终字第23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一审被告)云南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昆明市滇池路西贡码头第19噫A型2号。法定代表人徐建国,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杨福基,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周新云,男。委托代理人王玉灿,男,汉族,1971年5月4日出生,住址:昆明市江东丽景园18幢1单元201室。身份证号码:510102197105084474。特别授权代理。上诉人云南

2、茗缘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新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08)西法民初字第19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捉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1月20口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木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确认以下事实:2007年3月26口,周新云与云南茗缘茶业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及储莆普洱茶合同》,合同约定:周新云委托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加工及储藏云南茗缘茶叶公司生产的以乔木大叶种茶叶制成的茗缘牌高档“青春少女”普洱茶。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加工的“青呑少女”普洱茶数

3、量为250个,每个一公斤,单价每个人民币400元(以下均为人民币),总价100000元,所需原料须是2006年采摘的100%“青春少女”普洱茶生茶原料,云南茗缘茶业公司保证交付给周新云的茶饼符合QS标准,每个茶饼内要有“青春少女”获奖证书复印件。另外周新云将250个茶饼交给云南茗缘茶业公司仓库储藏,餡藏期限为一年,储藏期满后,周新云取走储藏品或将储藏品销售完毕,合同终止。在储藏期未满合同约定的期限的情况卜•,周新云有权随时取走储藏站,但必需向云南茗缘茶业公司交纳储藏保管费。储藏一年期满,如周新云冇意出售或

4、转让剩余储藏品,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应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加价12%,无条件回购周新云剩余的储藏品。对违约责任,周新云、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双方约定:木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储藏价格总额的15%。合同签订后,周新云将100000元交付给云南茗缘茶业公司。Z后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将昆明茗缘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茗缘公司)出品的还未取得国家QS认证的250个“青春少女”生茶饼进行储藏。在储藏期间,该250个生茶饼小的30个生

5、茶饼以每个1000元的单价被出售,30000元的出售款周新云已经收??007年11月初,周新云将该250个生茶饼屮剩余的220个自行提走。现周新云以该生茶饼储藏期已满一年,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第九条约定,在原单价400元每个的基础上加价12%,回购剩余220个“青春少女”生茶饼及因云南茗缘茶业公司交付无国家QS认证、包装内未附冇茶饼获奖证书,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第十条约定支付周新云储藏生茶饼总价100000元的15%违约金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云南茗缘茶业公司以98560元回购现储藏于周新云处的2

6、20个“青春少女”生茶饼及支付周新云违约金15000元。根据以上确认的事实,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及储藏普洱茶合同》中的第一条:甲方(周新云)委托乙方(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加工及储藏云南茗缘茶业公司生产的“青春少女”普洱茶生茶,介同总价100000元,储藏期限为一年的约定,该介同实际包含加工合同及仓储合同关系。加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指加工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一能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接受加工人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保管合同,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

7、,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周新云提出冋购诉讼请求针对的是仓储介同关系。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及储藏普洱茶合同》中的第一条,双方明确约定由周新云委托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对250个“青春少女”普洱生茶饼进行储藏11储藏期为一年,即该批茶饼保管人为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同时合同第九条是针对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履行完毕该仓储行为后的一个附随义务,该条规定云南茗缘茶业公司耍履行回购附随义务的前捉是,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必须将该批茶饼储藏满一年后,如周新云有意出售或转让剩余储藏甜,云南茗缘茶业公司才应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加价12%,无

8、条件冋购周新云剩余储藏品。现周新云在云南茗缘茶业公司未将该批茶饼储藏满一年的时间,就将剩余220个茶饼自行提走,造成云南茗缘茶业公司无法将剩余茶饼储藏满一年,丧失了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履行回购附随义务的前提条件,因此云南茗缘茶业公司有权对周新云提出的回购请求进行抗辩,故对周新云提出的回购请求不予支持,对云南茗缘茶业公司就周新云回购诉讼请求的辩解意见了以采纳。周新云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针对的是加工合同关系,周新云认为云南茗缘茶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