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防监督执法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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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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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消防监督执法的几点看法当前,随着时代的不断前进和发展,各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出现,诱发火灾的因素不断增加,火灾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因此如何预防和有效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下面,笔者就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一、当前消防监督方面主要存在几个矛盾和问题:(一)消防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防火监督人员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公安部制定颁布的相关规章以及各地制定的消防条例,各项专门规定和众多的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进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但是《消防法》在具体实號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处罚前置条件的设置

2、、责令三停可以并处罚款等法律条文的设置在实际运用中常常使得公安消防机构置于两难的境地,如《消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没有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和“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种类。这给公安消防机构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时增加了难度,使违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管理的行为难以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还有消防法中一些并处罚款的条款中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隐患单位在接受处罚后并未整改火灾隐患,又不能够针对同一违法行为在短时间内重复进行处罚,往往导致火灾隐患无法得到有效地整改;消防法又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对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消防

3、机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实践中需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已经多次责令限期整改而难以整改,政府考虑财政税收、人员就业、社会稳定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同意停产停业的情况很少。导致公安消防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出现该停停不了、想停停不了的现象,影响了执法的权威。(二)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失控漏管的现象较为严重。长期以来,消防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明确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年检查两次,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年检查一次,由于防火监督人员人少事多,造成对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一些单位作为非重点单位进行监督

4、管理,甚至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也没有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来进行管理,而且对大多数小企业、小作坊、小商店等场所没有进行监督管理,尽管在《贵州省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出台后,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店等场所列入派出所的管理范围,由于这类单位大多分散广、数量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派出所的工作重点又以社会治安和处理一般刑事案件为主,尤其是一些乡镇派出所基本上只有2-3名正式民警,这些民警对日常消防监督等工作现处于摸索阶段,具体操作起来难度还相当大,加上派出所本身的工作压力大,人少事杂,致使现阶段这类单位的消防管理处于相对滞后阶段,导致火灾呈上升趋势。(三)消防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

5、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主要体现在:一是服务为民意识不强。在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等工作中主动讲解的不够,执法语言不文明,态度蛮横。有时在检查中受人情风等影响掺杂着个人的思想动机,制约具体的执法行为,有的在消防执法工作中,“吃、拿、卡、要”和以集体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不能履行好法定职责,由于受利益趋动、关系的束敷,执法有失公正性,造成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如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向消防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时,不予受理原因告知不明确或不完整、退件理由不充分或表达不清、超时办理、超规范提要求或是擅自降低国家标准等情况时有发生;二是业务水平不高。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6、漏洞较多。所下发的法律文书有的内容不全,该写的未写,重点内容不突出,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文书不规范,语言表述不准确,文字不简洁、罗嗦,有的甚至使用口语,甚至有错字、别字;还有的使用可能性用语或歧义语言,含混不清,态度不坚决、不明确;适用法律错误,包括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消防技术规范等的错误。主要是消防行政主体在选择适用上有错误,如适用规范标准错误,该选用《高规》的却选用了《建规》;适用法律条文错误,营业性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处罚问题;适用法律概念错误,疏散通道称消防通道、每日防火巡查称消防巡查、防火分隔称防火封闭;法律文书适用不准确,应该下《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的

7、却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应该下发开业前检查法律文书的却下发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三是法制观念薄弱。主要表现在执法随意性较大,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消防执法中,存在“重处罚、轻程序”的现象,只图办案方便,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与形式,不遵守法定的环节过程,不按正常程序操作,复杂简易不分;有的违反法定的形式,不经领导审批擅自作出处罚,单人执法,不履行告知、听证等程序,查封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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