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

ID:44876781

大小:205.51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9-11-01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_第1页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_第2页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_第3页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_第4页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黔煤安监调查函〔2014〕12号关于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中田煤矿“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黔西南州人民政府:2014年1月4日11时29分,晴隆县中营镇中田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27万元。事故发生后,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盘江监察分局(以下简称盘江分局)会同你州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形成了《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中田煤矿“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我局将盘江分局报来的《关于呈报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中田煤矿“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黔煤安监盘

2、字〔2014〕4号)征求了省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令第29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令第493号)和省有关规定。二、原则同意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性质的认定,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三、原则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四、请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抓好事故预防,有效遏制事故发生。-21-请纪检监察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事

3、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盘江分局依法予以落实。请将处理落实情况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我局备案。附件: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中田煤矿“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2014年3月14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抄送:省监察厅、省能源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恒盛公司,中田煤矿,福建华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2014年3月14日印发-21-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中田煤矿“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月4日11时29分

4、,晴隆县中营镇中田煤矿(以下简称中田煤矿)主斜井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27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就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黔西南州委、州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晴隆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单位人员全力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贵州煤监局领导率相关处室负责人、盘江监察分局相关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1月6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了由贵州煤监局盘江监察分局牵头,黔西南州监察局、州安监局、州能源局、州公安局、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并

5、邀请州、县检察院派员参加的中田煤矿“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全面进行调查;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鉴定。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清了事故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贵州晴隆恒盛西南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概况-21-贵州晴隆恒盛西南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私营企业,注册资本肆亿元,下属9个煤矿,其中黔西南州6个煤矿(

6、设计生产能力150万t/a)。王刚任公司董事长,贾昌涛任总裁,孔亮任安全生产副总裁(无安全资格证),胡灵元任总工程师(无安全资格证),王维任安全通防副总工程师。公司虽然设置有相关业务部室,但未按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部和防突机构。公司制度规定每旬组织专业人员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二)中田煤矿概况1、煤矿概况中田煤矿位于晴隆县中营镇,为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手续齐全的建设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12年6月中田煤矿由恒盛公司全资收购。矿井采用斜井开拓,设计开采一水平标高+1000m,

7、开采2、4、5、7、8、10、14号煤层共七层煤,煤层平均倾角26°,其中8、10号煤层经鉴定属于突出煤层,煤层自燃倾向性均属Ⅱ类,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其它煤层未鉴定。设计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三条井筒均布置在10、14号煤层之间(煤层间距27m),巷道顶板距离10号煤层底板10m。矿长关长华,全面负责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生产副矿长李殿学,负责煤矿生产管理工作;安全副矿长席贵,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和“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总工程师钱喜才,负责煤矿技术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机电副矿长李树涛,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2、施工单位情况-21-

8、2013年5月31日,中田煤矿与福建华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建设二级资质)签订《中田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规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