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

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

ID:37431784

大小:643.00 KB

页数:146页

时间:2019-05-23

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_第1页
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_第2页
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_第3页
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_第4页
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鲁煤监办安监〔2015〕6号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执法检查手册》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依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执法检查手册(试行)》进行了修改,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执法检查手册(试行)>的通知》(鲁煤监办安监〔2014〕24号)同时废止。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办公室2015年1月9日-145-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执法检查手册表1:采煤工

2、程类检查单位:                                            年 月 日序号检查内容及方法监察依据及处罚标准一检查内容:开拓、开采布局1.超层越界开采;2.采用危险方法采矿作业;3.开采保安煤柱;4.采用淘汰采煤工艺;5.采区通风系统不完整组织回采;6.采区排水系统不完整组织回采。检查方法:检查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采区设计及批复,现场检查。1.核实采矿活动范围是否与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井范围、开采层位、深度相符,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等情况;2.核实是否有危及邻矿安全

3、的施工(在边界附近采掘未及时告知相邻煤矿);3.核实是否采用巷道式采煤、是否采用木支护采煤等淘汰的采煤工艺;4.核实是否有采区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监察依据: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4、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三款“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实施基准:1.存在《检查内容》所列第1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山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第三条处罚;2.存在《检查内容》所列第2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基准》第一条处罚;3.存在《检查内容》所列第3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基准》第四十七条处罚;4.存在《检查内容》所列第4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

5、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5.存在《检查内容》所列第5、6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基准》第三十三条(6)处罚。-145-不完整就组织生产的情况。二检查内容:特殊条件下的开采1.未编制“三下”专项设计;2.“三下”开采设计未按规定报批;3.采掘作业未遵守“三下”设计;4.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违反规定要求;5.同一突出煤层采掘应力集中区安排其他采煤活动。检查方法:1.查阅《“三下”开采设计》及批复文件、采掘工程平面图,核实是否存在“三下”开采前未编制专项设计并报批现象,是否存在不按批准的《“三下”开采设

6、计》施工现象;2.查阅《防瓦斯突出设计》及批复文件、采掘工程平面图、炸药安全等级证明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核实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方式、采煤工作面布置及采煤工艺是否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核实矿技术负责人是否确定了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力集中区范围。监察依据:1.《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在下列条件下从事矿山开采,应当编制专门设计文件,并报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三)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2.《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煤矿在有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条件下从事采掘作业;在未加保护

7、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铁路、水体下面开采;在地温异常或者热水涌出的地区开采,未编制专门设计文件和报主管部门批准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3.《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九条“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按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省级以上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十六条“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和原则:(一)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布置在

8、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二)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三)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四)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第十九条“突出煤层的采掘作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五)采煤工作面尽可能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采煤机采煤;(六)煤、半煤岩炮掘和炮采工作面,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