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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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师《税法二》高频考点(10)【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扣除方法应税项目定额扣除(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3500元/4800元)核算(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⑶财产转让所得定额或定率扣除(1)劳务报酬所得;(2)稿酬所得;(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800元或20%)无扣除(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偶然所得;(3)其他所得(特殊情况除外)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个人公益性捐赠⑴限额扣除:

2、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全额扣除:①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非营利性(或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特殊事业)②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特殊渠道)【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一)(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1.应纳税额二侮月收A-3500或4800元)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加费用减除适用于以下情形:⑴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⑵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薪所得的外籍专家。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薪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走的其他人员。【解释】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所得额二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其他支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解释

4、】结合企业所得税复习。(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3500元)]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有加征)1•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扣除(定额或定率)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每次收入额£00元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每次收入额x(l-20%)1.次的规定(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走应纳税所得额。(分项)(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走应纳税所得额。(分次)G

5、)统一规走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分地)3•应纳税额计算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木文來口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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