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

《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

ID:36904049

大小:642.60 KB

页数:122页

时间:2019-05-10

《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_第1页
《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_第2页
《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_第3页
《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_第4页
《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公司法》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三章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

2、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会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用语含义苏宁电器十大股东(截止日期:2010-06-30单位:万股)A户数:225751人均持股:208811、张近东│195181.14│27.902、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94209.35│13.473、陈金凤│23802.20│3.404、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000.00│2.435、金明│12035.30│1.726、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1.437、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7787.58│1.118、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7700.00│1.109、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434.50│1.0610、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381.89│0.919月14日,三一重工(600031)公告表示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公司以16.80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11786万股收购三一集团旗下的三一重机挖掘机资产.三一重工在其2003年年报中披露,2003年8月,三一重工将挖掘机业务及相关资产出售给湖南三一新材料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以北京六合正旭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为准,该项资产账面价值1783.38万元,评估值1782.

4、42万元.就这样,三一重工以1782万元的低价将这块极具潜力的资产卖给了三一集团,现在又再花近20亿元的代价将其买回.第一节概述一、公司的特征1、依法设立:条件﹑程序2、以营利为目的:连续性营业﹑利润分配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股权的性质4、具有法人资格二、公司的分类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法人,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非法人,不独立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别(重点):有限股份1、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发起和募集设立2、股东人数50人以下发起人2-200人(股份公司要求发起人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出资证明形式出资证明书股票4、股权转让受

5、限自由5、注册资本一人公司10万500万普通公司3万6、组织机构规模小人数少齐全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7、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8、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出资证明书样本一、公司全称:××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住址:××省××市××区××街××号。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四、公司注册资本:(元)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核发日期:××年××月××日(公司印章)三、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利1、公司法人财产权(1)股东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或占用支配(2)No.15公司不得投资于

6、承担连带责任的组织。(3)No.16公司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章程有限制的,不得超过该限制。**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接受该担保的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No.4股东权利:自益权和公益权四、其他规定1、公司章程(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原为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7、,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例:菱重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其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明(该公司经理);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决定,但不得超过100万元。公司可以为全体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公司成立后,有两项对外投资行为:1、与零州公司一起合伙联营,出资50万。2、与加州公司投资兴办路由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公司还为股东张力提供担保20万。问:1、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有不合法之处?2、公司的对外投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