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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7
《新农合方案调整对宁夏项目县参合农民受益分布的影响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分类号:R1单位代码:10752密级:公开学号:201300044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新农合方案调整对宁夏项目县参合农民受益分布的影响研究TheInfluenceoftheAdjustmentofNewRuralCooperativeMedicalSystemtoRuralResidentsoftheProjectCountiesofBenefitDistributioninNingXia学位申请人:杨甲飞指导教师:乔慧教授申请学位门类级别:医学专业名称: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研究方向:健康统计与卫生服务研究所在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论文完成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
2、生院NingxiaMedicalUniversityThesisforApplicationofMaster’sDegreeTheInfluenceoftheAdjustmentofNewRuralCooperativeMedicalSystemtoRuralResidentsoftheProjectCountiesofBenefitDistributioninNingXiaStudent’sName:YangJiafeiSupervisor:QiaoHuiSubjectCategory:MasterofMedicineMajor:EpidemiologyandHealthStatis
3、ticSpecialty:HealthStatisticandHealthServiceResearchSchool:SchoolofPublicHealthandManagementCompletionDate:Mar.2016新农合方案调整对宁夏项目县参合农民受益分布的影响研究摘要目的描述宁夏项目县(海原县、盐池县)参合农民基本情况,分析新农合方案调整前后不同收入农村居民卫生服务利用情况,以及新农合受益分布情况,评价新农合方案调整的效果,并由研究结果提出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的政策建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随机抽取项目县的农村居民进行入户调查。采用收入五分组法,运用集中指
4、数、差异指数等指标分析项目县基线及追踪随访各年度参合农民门诊和住院卫生服务利用公平性、受益分布情况,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参合农民卫生服务费用补偿情况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1)2009年基线调查海原县两周就诊率为10.65%,三年追踪调查分别为10.23%、7.19%、6.14%。2009年两周就诊率集中指数为正值,说明门诊就诊情况更多的集中于较高收入组;三年追踪调查集中指数分别为0.0573、0.0412、0.0148,与基线调查相比,集中指数的绝对值逐渐减小,趋向于0,说明门诊服务利用公平性有所改善;2009年基线调查盐池县两周就诊率为9.24%,三年追踪调查分别为6.69%、9
5、.80%、10.11%。2009年两周就诊率集中指数为正值,三年追踪调查集中指数分别为0.0029、-0.0096、-0.0006,与基线调查不同,2012年和2015年门诊服务利用集中于较低收入组,且集中指数的绝对值逐渐减小,趋向于0,说明门诊服务利用公平性得到比较好的改善。(2)2009年基线调查海原县住院率为8.47%,三年追踪调查分别为8.82%、9.44%、14.51%。2009年住院率集中指数为正值,说明住院情况更多的集中于较高收入组。三年追踪调查集中指数分别为0.0698、0.0754、0.0491,与基线调查相比,集中指数的绝对值有所减小,说明住院服务利用公平性有所改善
6、;2009年基线调查盐池县住院率为10.28%,三年追踪调查分别为9.52%、11.08%、15.65%。2009年住院率集中指数为正值,三年追踪调查集中指数分别为0.0153、0.0125、0.0106,与基线调查相比,集中指数的绝对值有所增加,但从2011年到2015年绝对值有减小的趋势。(3)2009年基线调查海I原县补偿人次占就诊人次的比例为4.94%;三年追踪调查补偿人次占就诊人次的比例分别为47.84%、50.27%、51.81%。2009年基线调查海原县自付比例为94.50%;三年追踪调查自付比例分别为:71.49%、74.92%、63.61%;2009年基线调查盐池县补
7、偿人次占就诊人次的比例为3.64%,三年追踪调查补偿人次占就诊人次的比例分别为54.55%、56.54%、55.14%。2009年基线调查盐池县自付比例为96.43%;三年追踪调查自付比例分别为:71.95%、73.44%、66.68%。(4)2009年基线调查海原县补偿人次占住院人次的比例为65.05%,三年追踪调查补偿人次占住院人次的比例分别为68.26%、72.70%、92.89%。2009年基线调查海原县自付比例为74.03%;三年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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