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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讲第五章金融体系与货币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重要考点】 1.金融机构地种类 ■中央银行 ■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 ■证券机构 ■保险机构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2.中央银行地职能 ■制造与控制社会地货币与信用供给 ■协调与控制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 ■办理政府收支,是国家支付系统地核心 3.中央银行地特征 ■法定性-法律赋予职权 ■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地 ■基础性-为社会经济提供基础环境 ■引导性-规范并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活动 4.中国人民银行地性质与地位 ■是我国地中央银行 ■在国务院领导下(是
2、政府机构而非企业) ■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 5.中国人民银行地主要职责与业务 ■职责(12类) ☆制定-规章与政策 ☆发行-人民币 ☆管理-人民币、黄金、国库、外汇、外洗钱、支付清算系统、金融市场、信息 ☆经理-黄金市场与国库 ☆从事-国际金融活动 ■业务(六大业务) ☆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经理国库 ☆代理财政部门发行、兑付政府债券 ☆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但不得透支 ☆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间地清算 ☆对商业银行放贷,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不经营普通存贷款业务 ☆不得向财政透支与向政
3、府贷款 6.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地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财政不得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中国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政府债券,不得向各级政府贷款,不得包销政府债券,但可以向银行贷款. 7.商业银行地职能 ■接受活期存款与承兑支票,制造货币与信用 ■发放贷款,购买政府公债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办理结算 8.商业银行地特征 ■吸收公众存款,创造货币 ■设立实行批准制而非注册登记制(行业准入) 9.我国商业银行地设立与组织机构 ■设立批准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监会)批准 ■最
4、低注册资本 ☆全国性-10亿 ☆城市-1亿 ☆农村-5000万 ■分支机构 ☆设立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不按行政区设立 ☆分行地营运资金总与不超过总行资本金地60% ☆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地财务制度 ☆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分立与合并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购买5%以上股份,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0.我国商业银行地业务范围 ■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 ■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5、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其它 11.政策性银行地职能 ■由政府设立,贯彻政策,不以盈利为目地 ■填补商业银行地业务盲区 12.政策性银行地特征(五特) ■特定地融资途径 ☆财政拨款与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不能吸收存款) ■特定地资本金来源 ☆一般由政府财政拨付 ■特定地经营目标 ☆不以盈利为目标,亏损由财政弥补
6、,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力争保本微利 ■特定地服务领域 ☆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特定地机构模式 ☆一般不普遍设立分支机构,业务由商业银行代理 13.我国主要地政策性银行(三家) ■国家开发银行(目前已转型为商业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4.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机构 性质 相关规定 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 以受托人身份,代人理财地机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 11项 财务公司 提供消费信贷、企业信贷与财务投资咨询服务地机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外资投资性财务公司 可经营业务
7、经批准可经营项目 不得从事业务* 信用合作组织 自愿性 互助共济性 民主管理性 非赢利性 城市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 金融租赁公司 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 典当行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地,最低500万元 15.财务公司不得从事地业务 ■财务公司不得从事地业务 ☆不得从事离岸业务 ☆不得从事资金跨境业务(除成员单位外) ☆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分公司不得从事地业务 ☆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业务 ☆不得从事需向银监会申请从事地业务
8、 16.融资租赁公司地特点 ■以融物代替融资 17.金融市场功能 ■价格发现 ■提供流动性 ■降低交易成本 18.金融市场分类 ■根据金融资产地不同 ☆债券市场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股票市场 ☆衍生证券市场 ■按交易地期限分 ☆货币市场-短期债务市场(少于1年) ☆资本市场-长期债务市场与股票市场 19.货币市场 ■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