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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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55章章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需要掌握保险运行中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补偿原则(其派生原则包括代位追偿原则和分摊原则)的概念、订立本原则的意义及内容,明确规定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这几个基本原则。2013-4-27155..11..1保险利益的概念1保险利益的概念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亦称可保利益。保保险利益原则,它要求投保人或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学中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2013-4-27

2、255..11..2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2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1.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秩序要求,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保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险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或估价的学利益3.必须是确定的利益2013-4-273案例某一外地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中华世纪坛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中华世纪坛投保。保问:该游客的投保是否可行?为什么?险学2013-4-274案例分析该游客对中华世纪坛没有保险利益,因而其投保行为不可行。因为只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

3、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时,保险关系才能成立。险学2013-4-27555..11..3保险利益的意义3保险利益的意义1.消除投保人利用保险进行赌博的可能性。保险与赌博的最大区别,就是保险有保险利益的要求,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就是赌博。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保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也只是获得损失补偿,而不会额外获利险3.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学可保的的经济利益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2013-4-27655..11..4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被保1.本人;险人的身体或生命2.配偶、子女、父母

4、;为保险标的的保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险.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保我国保险法第五十的家属及其他成员、近险二条规定,投保人亲属;对下列人员具有保4.前项以外与投保人之间学险利益: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并同意为其投保的人。2013-4-27755..11..5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5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1.保险利益的转移在人身保险中,一般不存在保险利益的转移问题。保险利益转移主要是由于财产保险标的物的转移引起的。具体说来,保险标的转保移有以下几种情况:险1.让与学2.继承3.破产2013-4-27855..11..5保险利益的转移、消

5、灭5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2.保险利益的消灭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消灭,保险利益即消灭;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因人保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如险自杀(两年内)、刑事犯罪被处决等,均学构成保险利益的消灭。2013-4-27955..11..6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6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财产险的保险利益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在事故发生时也必须存在。但它也有例外:根据国际惯例,海上保保险中不要求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但在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对其必险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予赔偿。学2013-4-271055..22..

6、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是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不得隐瞒保欺诈,而应当善意地、全面地履行各自险的义务。学原因:实践中存在保险信息不对称性;保险合同的射悻性。2013-4-271155..22..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1.告知�所谓告知是指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向对方加以陈述或说明。保险�告知包括口头和书面陈述。学�案例2013-4-271255..22..2最大诚信原则

7、的基本要求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2.保证1.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某种事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允诺。保2.保证的种类保证根据存在的形式来划分,可以分为明示保证险(书面形式)和默示保证(通行惯例)案例学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对过去或存在的事实保证)和承诺保证(对某事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2013-4-271355..22..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3.弃权和禁止反言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保禁止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既已放弃合同险中可以主张的权利,

8、日后就不得再重新主张学这种权利。2013-4-2714案例李某2000年6月1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250万元,同月5日,李某向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250万元,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2001年1月23日,李某将该别墅以260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李某并保没有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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