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doc

福绵区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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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绵区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56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就认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及对象(一)认定范围户籍或人事档案在玉林市福绵区范围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二)认定对象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2.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6

2、年或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二、认定机构与认定时间(一)认定机构: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二)认定报名时间:1.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2.现场确认时间:12月12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三、认定条件(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福绵镇(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福绵区管辖区内。(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四、认定流程(一)网上申报。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特别提醒: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11月6日—12月6日。(二)体检。网上申报成功的申

5、请人,请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要求贴上合格的相片填写好基本信息,并在申报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及本体检表于12月8日前到空腹到玉林市福绵区人民医院或其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请向告知医院体检用途为教师资格认定,并告知体检医院在必须体检表上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费由体检本人支付。体检结果可由医院密封后交本人送交认定机构,也可由体格医院寄送至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玉林市福绵区天河路5号,邮政编码:537023)(三)现场确认。申请认定人员请于12月12日至14日内前往

6、福绵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地址:福绵区天河路5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用A3纸双面打印,签名须手写);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空白表格从公告附件下载用A4纸打印,送由鉴定单位(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鉴定意见,鉴定单位经办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时间及联系电话,交一式一份,样表见附件1);4.体检表(即由福绵区人民医院或其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

7、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特别说明:申请人员把1至10项材料(复印件)依序叠放装订成册。(四)资格认定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在玉林教育信息

8、网公告。(五)办理与发放证书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公布认定名单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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