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护的责任”到“负责任的保护”的探讨———以现代国际法发展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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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保护的责任”到“负责任的保护”的探讨———以现代国际法发展为视角一、保护的责任的概念与内涵  为了应对卢旺达种族大屠杀、科索沃战争等大规模践踏人权事件给国际法和联合国带来的诸多新问题,2001年12月,干预与国家主权国际委员会(ICISS)在其名为《保护的责任》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保护的责任(theresponsibilitytoprotect)这一全新概念。迄今,保护的责任已经走过了十余年的历程,国际社会对于保护的责任相关内容的讨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且焦点集中于诸如人权与主权的关系、责任行使的主体、联合国安理会的作用等问题。2004年12

2、月,联合国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在其向安南提交的研究报告《一个更安全的世界:我们的共同责任》中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保护的责任的理念。同年9月,联合国大会第60届会议高级别全体会议发布了《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2009年7月,现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第63届联大非正式互动对话期间向大会提出了《履行保护责任》的报告,对2005年联合国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规定的保护的责任的三个支柱做了详细阐述。  两个月后的第63届联大第105次全体会议通过题为《保护责任》的大会决议。其后,秘书长又在大会关于早期预警、评估和保护责任的非正式互动对话会上

3、发表讲话。2012年1月18日,潘基文秘书长在有关保护的责任的会议上指出,2011年历史向着更好的方向转变,利比亚、科特迪瓦等国的例子显示,履行保护的责任使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得到了挽救,并指出当前的叙利亚危机是对国际社会履行保护的责任的一次检验。  由以上的发展脉络不难看出,国际社会对保护的责任的讨论已取得一定的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从2004年《一个更安全的世界:我们的共同责任》报告一定程度上承认到2005年60届联大《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第四部分明确采用提供保护的责任为标题,保护的责任这一概念已得到众多国家的认可。《2

4、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认为各国政府应清楚、明确地接受它们应承担的集体国际责任,支持联合国建立预警能力。这成为在争取各国普遍承认保护的责任上迈出的重要一步。2009年63届联大题为《保护责任》的大会决议更是对先前保护的责任发展的总结与肯定,决定继续审议保护责任问题。其二,卢旺达种族大屠杀等惨剧使得国际对一国主权的内涵产生了新的认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我们的共同责任》即认为主权不仅意味着权力,同时也意味着各种责任。如果主权国家没有能力或不愿意这样做,广大国际社会就应承担起这一责任,包括开展预防工作,必要时对暴力行为做出反应,以及重建四分五裂

5、的社会。而《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第138和139段成为此后安理会以及联大行动的基本依据,为安理会或联大通过的多份决议所援引。  二、负责任的保护与保护的责任的区别  国内有学者提出为了防范保护的责任的滥用,中国应及时倡导负责任的保护的理念。该理念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责任的对象、责任实施者合法性、手段的限制、确定目标、事后重建和监督问责机制等六个方面。负责任的保护与保护的责任的区别在于:  (一)保护的责任授权主体与标准不明确  保护的责任在现实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谁有权行使保护的责任,是具体的国际组织还是个别国家。干预与国家主权国际委员

6、会在其报告中承认联合国及安理会权威性的同时,提出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在未影响其本国利益时不得行使否决权,通过授权进行军事干预的决议得到大多数国家支持时不得阻挠,以及在安理会未作出决议时的替代方案,如联大紧急特别会议审议、由区域性组织采取行动等。这一切无疑将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使得保护的责任的授权主体更加扑朔迷离。此外,《保护的责任》报告中将国家蓄意的行动,或者是国家疏于行动或无力行动,或者是一个国家出现了瘫痪的形势作为军事干预行动的正当理由,但报告中对履行保护的责任的判断究竟是依据当事国的国内法,亦或是发起国的国内法,还是国际法的问题仍模棱两可

7、。而负责任的保护提出的初衷则在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及原则的权威性,明确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积极提倡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该理念认为保护的责任首先是该国政府的责任,其次才是联合国安理会,其他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都不具有该项权利。  三、负责任的保护对保护的责任的修正与发展  秩序的维持有赖于规则的存在,欲将保护的责任的发展纳入正确轨道,国际社会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国际法机制,坚持联合国安理会在保护的责任授权与监督体制中应发挥的关键作用,严格限制和规范军事干预行动,提倡负责任的保护。  (一)明确责任的性质  对于保护的责任在现阶段究

8、竟属于政治认识还是法律义务,《成果文件》第138段和139段分别规定:国际社会应酌情鼓励并帮助各国履行这一责任,我们还打算视需要酌情作出承诺。第63届联大《关于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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