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928852
大小:5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30
《论国际法上“保护的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国际法上“保护的责任”论国际法上保护的责任国际人权保护的要求促使了保护的责任理论的产生,该理论从提出至今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国际社会对此形成了一定的共识。然而,该理论对传统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带来了新的挑战,很多国家担心该理论会成为某些国家干涉他国内政的一个借口,是传统人道主义干涉的翻版。因此,恪守已经形成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明确和完善规则,使该理论真正起到人权国际保护的作用,是各国应当努力的方向。 保护的责任人权主权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安理会授权 20世纪90年代,世界上发
2、生了许多震惊全球的人道主义危机事件,特别是1994年发生在卢旺达的种族大屠杀事件,对人类的良知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接着,1999年3月24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保护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居民的基本人权为由,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实施武装干涉,这场战争更是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尊重主权和保护人权的国际法命题之争。基于此,国际上出现了一种新的人权保护理论保护的责任,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该理论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接受,但由于其对国家主权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冲击,对该理论形成的国际共识还非常有限。因此,有必要从国际法的角度
3、对保护的责任的理论进行分析并在实践中观察其发展。 一、保护的责任理论的发展历程 2000年9月,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科菲安南在其《千年报告》中,直截了当地指出:如果人道干涉真的是对主权的一种令人无法接受的侵犯,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卢旺达,对斯雷布雷尼查作出反应呢?对影响我们共同人性的各项规则的人权的粗暴和系统的侵犯,我们又该怎样作出反应呢?应安南要求,加拿大前总理克雷蒂安宣布成立干预与国家主权委员会(InternationalmissiononInterventionandStateSoverEign
4、ty,简称ICISS)来推动国际社会如何在大规模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面前做出反应的问题的研究。2001年12月,该委员会正式发表其研究报告《保护的责任》,提出了保护的责任的概念,对其内容、方法及影响进行了深入剖析。从提出至今,保护的责任理论主要体现在四个国际文件中。 首先,即2001年12月加拿大干预与国家主权委员会在其《保护的责任》研究报告,首次提出了保护的责任理论,认为主权国家有责任保护本国人民免遭可以避免的灾难大规模屠杀、强奸和饥饿,在有关国家不能或不愿意履行这一职责或其本身为罪犯的情况
5、下,国际社会则要承担起保护的责任。保本文由.L.收集整理护的责任主要包括三项具体的责任:即预防的责任、反应的责任和重建的责任。该报告最具争议的一点,即国际社会在采取军事干预时,若不能及时获得安理会授权,不排除有关国家或临时性国家联盟进行军事干预以应对局势的紧迫性和严重性。 其次,2004年12月,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任命的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名人小组(以下简称名人小组)提交了一份题为《一个更安全的世界:我们共同的责任》的研究报告(AMoreSecure:toentandhumanrightsfo
6、rall),基本继承了ICISS和名人小组的观点,但同时也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将保护的责任范围限定在种族灭绝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但仍然强调采取军事干预不能绕开安理会。 最后,2005年10月第60届联大会议通过了《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mitOute,以下简称《首脑成果》),该文件再次确认了保护的责任,并将其限定在保护人类免遭种族灭绝、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的范围内。认为保护的责任首先在于每个国家,保护本国公民是各国的首要职责,如果一国不能或不愿意保护本国公民时,国际社会则要承担保
7、护的责任。 二、保护的责任理论的法理依据 保护的责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国家保护的责任和国际社会保护的责任。保护的责任的合法性问题自该理论产生之初便备受争议。对一国进行干预应当建立在该国违反国际义务须承担国家责任的基础之上,因此,寻求保护的责任的法理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论证一国以及国际社会保护的责任的义务来源问题。 国家保护的责任的义务来源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国家保护其国民是国家主权固有之意,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权力,即对内最高权和对外独立权。在国际法上,国家不仅是权力主体,同时
8、也是义务主体。1927年常设国际法院在温勃尔登号案中就曾指出,国家承担国际义务是其主权形式的表现。因此,国家在拥有对内最高权和对外独立权的同时,也承担对内和对外的义务。对外的义务包括互相尊重主权,不干涉他国内政等;对内的义务则是保护本国国民基本人权。第二,国家保护的责任是国家承担国际义务的具体体现,主要是指国家所承担的保护人权的国际义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权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并未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然而二战期间发生的各种严重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