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

ID:21770981

大小:84.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0-24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_第1页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_第2页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_第3页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_第4页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上博简《诗论》与《诗》的早期形态内容提要:本文在澄清上博简《孔子诗论》关于简序排列、篇名隶定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后,通过比较,着重讨论了《诗论》与《诗序》之间的异同关系。本文认为:《诗序》是周代乐教的直接结果,《诗论》则反映了乐教与乐语之教的融合--是孔子按照“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造士路线授徒讲学时继承诗教传统,又适应“赋诗言志”需要的产物。在先秦时代的诗学传统中,《诗论》表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关键词:《诗序》《诗论》乐教乐语之教结合出土文献进行学术研究,这是近年来文史学界普遍认同的新方法和新趋向。因此,上海博物馆最近整理的战国楚简诗论资料,甫一公布,便

2、受到学者们广泛注意。可以预料,这批资料将积极地影响中国文学史研究,在许多争讼已久的问题上引起重新思考和讨论。例如,从诗经形成史的角度看,这批新资料及其初步整理成果,便包含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整理者把这篇作品分成《诗序》、《讼》、《大夏》、《少夏》、《邦风》、《综论》等六个部分,亦即在作品序列的编排上采用了《颂》、《大雅》、《小雅》、《风》的顺序。其中《诗序》一类,辑录概论诗而不涉及具体作品的简文;其中《讼》、《大夏》、《少夏》、《邦风》四类,分别辑录论及具体篇章的简文;而被归入《综论》类的,则包括所论对象分属于《邦风》、《大夏》、《少夏》的那部分简文。《上博书》的这

3、种编排,意味着楚竹书代表了不同于今本《诗》的另一种结构。按《上博书》第二简云:“讼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屖,其歌绅而逖,其思深而远,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1]整理者认为,这里“可能存在着不同于《毛诗》的《国风》、《小雅》、《大雅》、《颂》的编列次序”。[2]也就是说,如何理解这篇简文的意义,如何恢复29支简书的原有顺序,这将影响对《诗》的早期形态的认识。二、从内容上看,《诗论》是和今本《毛诗序》性质相近的一份文献。整理者认为,在这份文献中“从未出现过像《小序》那样将诗的内容极端政治化”的情况,因而判断“小序并非是孔子所论的真传”,而是“汉儒的臆测”[3]。这

4、一观点能不能成立呢?这就有待于对以下两个问题--楚简诗论的内容是否与《诗序》相矛盾?其时代关系如何?——作深入研究了。而这样一来,《诗序》的性质及其在诗经学史上的价值,都需要重新认定。由此引出第三个问题:“献诗讽谏”、“采诗观风”的古说是否可以否定?还是应当据信为实?因为《诗论》与《诗序》相矛盾的文句,集中见于对国风诸诗的评论,而这种差异很可能是同采诗之制相关联的。这三个问题的中心,是《诗》的早期形态问题;其具体表现,则是《诗》的文本结构--编排顺序如何、先秦时代是否有《诗序》存在——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的看法与《上博书》整理者有所不同。为此撰写本文,略作申论

5、,希望得到专家们的指正。一、关于《诗》文本的结构顺序首先应当讨论的是《诗经》各部类的排列次序。《上博书》把概论《诗》及各部类的简书列于文首,判其次序为:第一简:行此者其又不王乎?孔子曰:诗亡离志,乐亡离情,文亡离言。第二简:寺也,文王受命矣。讼平德也,多言后。其乐安而屖,其歌绅而逖,其思深而远,至矣。大夏盛德也,多言第三简:也。多言难而悁怼者也,衰矣少矣。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俗焉,大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孔子曰:唯能夫第四简:曰:诗其猷平门,与贱民而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曰:邦风是也。民之又罢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何如?上述排序表现了相当明显的逻辑缺陷:其一

6、,第一简是对诗与志、乐与情、文与言之关系的综合概括,而其余三简则论述讼、雅、风的基本特点与社会功能。诗与情志的关系和诗的社会功能,这是两个层面上的问题,不应放在同一个意义环境中来讨论。其二,第二、第三简已分别述及《讼》、《大夏》、《邦风》,不必在其后又加一句总论性的评语“诗其猷平门”,然后又回过头来评论《邦风》。而且,从句式与意义的完整性上来说,第四简包含两个比较完整的意义段落;前一段落论及“邦风”,后一段落(“民之又罢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何如”)则不再是对《邦风》的评述,而应当是针对“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的《小雅》而言的。所以,跟在这一句话之后的,应

7、是“少夏是也”。此简实质上已经显示了《诗论》论诗的逻辑顺序:先总论诗“诗其猷平门”,然后分别论及《邦风》和《小雅》。那么,在同一语境下,是否也有对《大雅》与《讼》的评论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被《上博书》归入《讼》下的第五简正好有“氏也,又城工者可女,曰讼氏也”等辞,其句式与第四简论《邦风》之语相同。首辞“氏也”二字,必是“《大雅》氏(是)也”的阙剩之文。这就是说,在第四简与第五简的残存辞语之间,阙失的除了“《小雅》氏(是)也”与“《大雅》”等辞以外,应有一句评述《大雅》的、类似于“与贱民而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或“成功者何如”的问句。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