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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号学号M200974126学校代码10487密级硕士学位论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研究学位申请人:解任聪学科专业:法学硕士指导教师:姜战军教授答辩日期:2012年01月09日AThesisSubmitted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sfortheDegreeofMasterofLawAStudyontheSystemoftheCondominiumownershipCompulsoryConveyanceCandidate:XieRencongMajor:Civil&CommercialLawSupervisor:
2、JiangZhanjunHuazhongUniversityofScience&TechnologyWuhan430074,//.naJanuary,2012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
3、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华中科技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不保密□。(请在以上方框内打“√”)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本论文属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I摘要为了调整严重损坏区分所有建筑物共用部分或专有部分以至于严重影响他人使用专有部分或共用部分,或者长期拒绝缴纳建筑物管理分担费用,或者经常制造噪音、振动扰邻以及严重妨碍重建等等,类似这些严重损害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破坏区
4、分所有权人共同关系的“恶邻”行为,奥地利、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先后设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在制定我国《物权法》过程中,有学者曾建议制定该制度,但最终没有被采纳。本文将对各国和地区的该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立法经验,试为我国今后制定该制度提出些许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是针对现实中的一些社区纠纷问题,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一般的规定难以彻底解决,继而引出本文的主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第二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概述。阐述制度的意义、名称界定、概念及特征。第三部分是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的理论基础。先分析建筑物区分
5、所有权为一项具有特殊意义的财产权,然后分析得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利益的高度一致性,是一种特殊的共同关系,必须注重保护区分所有权人共同利益。最后从法哲学上分析,得出该制度的合理性。第四部分,各国(地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的比较分析。分析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及其相关的法律制度,比较总结,得出立法经验。第五部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的构建及建议。分析我国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强制出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提出构建该制度的建议。关键词:强制出让理论分析比较研究立法建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IIAbstractInord
6、ertoadjusttheseriousdamagetothecondominium'scommonpartsandtheproprietarypartaswellasinfluenceothers'livingandusing,orthebehaviorofrepeatedlyrefusedtopaycost-sharingofthecondominiummanagement,ormakenoiseandvibrationdisturbingneighborsfrequentlyandseriouslyhamperthereconstructionofthecondo
7、miniumetc,samebehaviorsthatthebadneighbormakelikedamagingtothecommoninterestsofpeopleinthecondominiumseriouslyanddistinguishthecommonrelationshipbetweenofthecondominiumownersAustria、Germany、JapanandTaiwanregionofChinahasestablishedthesystemofthecondominiumownershipcompu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