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ID:43048283

大小:37.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9-26

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第1页
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第2页
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第3页
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第4页
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县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明确党委、政府、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各负有消防安全管理职

2、责和在相关检查、整治活动中负有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适用本办法。第二章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主体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主等社会单位及个人应当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当监督以上社会单位及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依法依规查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第四条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个人应承担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第三章函告制度第五条函告制

3、度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落实。第六条函告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及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第七条函告的形式包括建议函和督办函。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本办法向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送达建议函。(一)根据阶段性火灾数据分析研判,区域、行业发生火灾频率较高的;(二)根据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数据分析研判,区域、行业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三)重大节假日、重点活动和重要会议等需要部署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四)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第九条发出建议函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问效,乡镇

4、(街道)或相关部门未采取措施加强对本区域、行业消防工作监管的,要适时形成专题报告,提请县政府对相关区域、行业实施专项消防安全整治或挂牌督办。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办法向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送达督办函。(一)上级消防工作部署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明确规定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未落实的;(二)上级重要批示,涉及某乡镇(街道)、某部门需要查办落实的;(三)对重大火灾隐患督改不力,或逾期未整改的;(四)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火灾防控的;(五)督查过程中发现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5、未立即整改或处理的;(六)某一区域、行业连续发生火灾,未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的;(七)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有关单位应当自接到督办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对有特殊要求,需特事特办的,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督办时间的,要及时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第四章约谈制度第十二条约谈制度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约谈小组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抽调县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第十三条被约谈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

6、工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办法约谈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辖区或行业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二)辖区或行业发生2次以上(含2次)有人员伤亡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三)突破县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四)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办法约谈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一)未按时完成消防安全工作专项任务的;(二)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三)督办事项到期未整改的;(四)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

7、形。第十六条约谈一般以召开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约谈后,被约谈人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七条对未及时落实约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履行在约谈中作出的承诺再次发生火灾事故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被约谈人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第十八条被约谈人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被约谈人无故不接受约谈的,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第五章督查制度第十九条督查制度由县委、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办、县府办具体落实。抽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8、、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第二十条督查组每半年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具体时间视情而定。第二十一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属地管理、行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