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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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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保证学校课程考核能够客观、准确地体现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教师的教学效果,促进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建立健全正常的课程考核秩序,切实保证课程考核的严肃性、科学性,提高课程考核的信度和效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考核目的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检查学生对各门课程掌握、理解程度的重要手段,也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通过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第二条检查教学效果,改进教学
2、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第二章考核方式和时间第三条课程考核方式分为两类:考试和考查。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内容,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开卷、闭卷)、口试、口试笔试兼用、理论考核与实际能力考核(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形式由开课单位确定,任课教师应在开课时向学生公布。第四条闭卷笔试的时间一般为120分钟(艺术体育类除外),考试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吻合。开卷笔试的时间和口试时间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考核时间不得在考核过程中临时更改。第三章考核资格审查第五条学生考核资格由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确认。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考核
3、的资格:(一)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二)缺交作业(包括实验报告)累计超过该门课程作业量的三分之一;(三)实验实践教学部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第六条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与考核,考试前1周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本人,并书面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包括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及原因),各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凡不具备考试资格擅自参加考试的学生,其成绩作无效处理。第七条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应按规定重修或补修。第四章考核命题、制卷和试卷管理第八条凡公共课、公共基础课和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班级统一施教课程的试题,应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
4、题,其它课程的试题应由主讲教师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命题,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第九条考试命题要根据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制定双向细目表,然后再根据双向细目表编制试卷。制定双向细目表的原则是:(一)试题内容覆盖率达到85%,要求覆盖面大,题目及题目类型多,分数分配不过于集中;(二)试题内容以“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为主”,难易程度分配比例是:基本知识占60%,有一定难度的题占30%,有较大难度的综合题占10%(每门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第十条各门课程命题时应拟定覆盖面、试题份量、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不得
5、超过15%。试题措辞要严谨明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或误解的情况;试卷插图要准确、清楚。各门课程的A、B试卷均须经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院领导按照考试命题要求审查并签字,专业负责人或分管教学院领导须回避者,由院长审查并签字。第十一条试题拟定后,须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主观题应提供“答案要点”)。评分标准应合理公允,便于掌握,对答题的每个要点应分别给出评分要求。第十二条试卷按**大学试卷模版格式制作,需注明“开卷”或“闭卷”字样,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第十三条试卷由学校印刷中心统一印制。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在考前到印刷中心领取,严禁二级学院派遣学生送印(或领取)试卷。第十四条
6、各二级学院需重视试题库和试卷库的建设工作。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和内容相对稳定的专业必修课,应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其它课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应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对已建立的试题库和试卷库,各二级学院应做好维护与更新,确保与现行的教学大纲相符。第十五条补考采用期末考试备用卷,重修考试与低年级考试同时同卷进行。补考、重修如需单独命题,由二级学院说明情况并提出建议,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其命题要求应与原课程考核要求一致,不得降低难度,不得简化程序。第十六条要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教师不得指定考试重点或划定考试范围,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内容,接触试题人员也不得以任何方
7、式泄漏试题。考试完毕,试卷应如数收回,并由命题的二级学院保管。第五章考核组织第十七条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分别成立考试工作小组。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第十八条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课程考核的组织管理和考场巡查,要在考前召开会议学习有关考试文件,熟悉考场纪律、明确岗位职责。第十九条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考试前学生的诚信教育,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培养学生诚实、守纪的作风。第二十条课程考核分阶段进行,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后,可于课程结束后的第二周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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