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沈阳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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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做好考核工作,客观、准确地检验教和学的效果,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优良的学风、考风,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阶段性和总结性检查与评定的手段,是教与学两个方面的深化与提高。考核主要是考察学生按照教学大纲规定掌握知识的数量和质量、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据此评定学习成绩并使之成为学生取得学分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凡属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计算学分的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都必须按本规定要求进行考

2、核。第四条课程考核采用综合性考核方式,即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考核方法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课程考核包括两个环节,即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平时考核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阶段性考核,期末考核是对学习结果的总结性考核。第五条学生在学习一门课程后考核合格是指考核综合成绩及格。依据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学生考核综合成绩不及格必须补考或重修该门课程。第六条学生在学习一门课程后考核综合成绩及格的,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第七条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和具体考核方法应在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并取得学院批准,于开课后两周内向学生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和领导第八条课程的考核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进行。主管教

3、学院长负责检查考核部署,监督和协调教研室和教务办的考核工作组织过程。第九条8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分别由教研室和教务办负责组织和实施。教研室和教务办应协同工作,共同做好课程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第一条教研室负责组织和监督所属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平时考核。教研室应组成考核小组,对相关课程的考核过程记录和考核成绩进行检查和认定。第二条教务办统筹全院的期中和期末考核工作,主要负责:制定有关考试的文件,组织试卷的命题和审查,安排试卷印制和保密工作,确定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安排监考教师,组织试卷的收发,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检查考试纪律,认定考试违纪、作弊事实,组

4、织阅卷和试卷分析,组织试卷复查,汇总考核成绩,评价考试质量,组织补考等。第三条为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在期末考试周集中考试期间,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有关人员为组员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考和学生教育工作,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具体职责包括:(1)监督和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不负责任的监考人员予以撤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2)监督和检查考试课程的主考教师到岗情况;(3)监督和检查学生考试纪律情况,并对违纪、作弊学生予以处理;(4)监督和检查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5)负责处理考试期间的各种突发事件。第三章平时考核第四条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

5、要求对学生进行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可以选择以下方式:(1)课堂作业和测验;(2)课堂观察,包括考勤、课堂提问、讨论、演讲等;(3)课后作业,包括短文或论文、案例分析报告、方案策划、文献阅读等;(4)实践操作,包括实验、实际操作、学院认定的职业资格考试等;(5)期中考试。第五条对于学生应提交书面课业的平时考核来讲,教师应该明确规定学生提交每份书面课业的最后时间,并在开课后两周内向学生公布,保证每个学生都掌握此类信息。第六条平时考核应该具有相应的评价标准并在教学大纲中说明。教师在评定学生平时成绩8时,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严格公正,依照标准,评分确切”,防止偏严或者偏宽。第一

6、条教师应该向学生及时反馈平时考核的信息,包括分数、评语等,以促进学生的学习质量的不断提高。第二条平时考核可以通过学生团队合作形式完成,也可以由学生独立完成。学生以团队合作形式完成的,教师应该根据团队每个成员完成课业任务的质量分别考核并评定成绩,学生独立完成的,教师应该依据相应的标准完成考核。第三条期中考试的要求参照期末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四章期末考核第四条期末考核可以选择以下方式:(1)笔试,包括开卷、闭卷;(2)口试;(3)实践操作,包括实验、实际操作、学院认定的职业资格考试等;(4)笔试与口试结合、闭卷与开卷结合、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结合等;(5)课程综合报告。第五条所有

7、开卷和闭卷的笔试,均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由教务办统一编制考试计划。考试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安排,时间为120分钟至180分钟(特殊情况须提前报批)。第六条开卷方式考核的,须当场公布题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堂下开卷的方式。教师、教务秘书等相关人员均应遵守学校有关保密规定。第七条口试抽题签和准备时间不超过30分钟,口答时间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口试所用题签的总数不得少于学生班级人数的1/2。每张题签的容量和难易程度力求均衡。第八条以课程综合报告考核的,必须规定最后提交时间。第九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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