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JF马兆瑞]C3营业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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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点串讲第一章总论【考点一】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被封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二)法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认可;2、强制性—凭借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利导性—确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4、规范性——明确而普遍适用。【考点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主体:1、公民(自然人)——个体户、农户、合伙人。2、机构和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3、国家(特殊情况下)。4、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社会组织。(二)内容——权利和义务。1、相对性:任何一方

2、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2、对等性: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对等或不对等。(三)客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1、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不包括:阳光、空气、自然灾害等。2、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1)知识产品:包括著作、发现、发明、设计等,知识产品本身没有实物形态,但通常有物质载体,如书籍、图册、录像、录音等。(2)道德产品:包括荣誉称号、嘉奖表彰、体育比赛的名次等。3、行为——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4、人身——注意

3、以下几点:(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禁止贩卖或拐卖人口,禁止买卖婚姻;(2)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践人身和人格,如卖淫、自杀、自残行为就属于违法或法律不提倡的行为;(3)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如有监护权的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考点三】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包括:(一)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包括:1、绝对事件——

4、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例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2、相对事件——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例如: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二)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包括: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提示】不是只有合法行为才可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6、自主行为与

5、代理行为。【提示】事件与行为的区别在于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考点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5、自治法规。6、特别行政区的法

6、。7、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也称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也称地方规章)两种。部门规章——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与其相抵触。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8、国际条约。(二)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

7、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6、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公法和私法【考点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计划调控关系、财政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2、市场规制关系——包括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考点六】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平等民事主体(即横向经济纠纷)——仲裁、民事诉讼【提示】或裁或审关系不平等主体(即纵向经济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示】复议前置或复议选择(一)仲裁1、仲裁的

8、适用范围(1)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不适用: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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