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ID:9450411

大小:5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5-01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_第1页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_第2页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_第3页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_第4页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_第5页
资源描述: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本文结合税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以上公式中的概念进行明确。一、工资总额  基于个人所得税稽查常见涉税问题的思考个人所得税法

2、和税收征管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本文结合税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以上公式中的概念进行明确。一、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各种奖金(如质量奖、超产奖、节约奖、竞赛奖、年终奖、综

3、合奖)、工资性津贴和工资性补贴。其中:1.工资性津贴。包括按国家或地区规定标准支付的高空津贴,井下津贴,高温津贴,低温津贴,外勤津贴,夜班津贴,岗位津贴,行业津贴,野外津贴,职务津贴,工龄津贴,护龄津贴,教龄津贴,保健津贴,科研津贴,导师津贴,技师津贴,技术津贴,地区津贴,伙食津贴,少数民族津贴,行车津贴,主任津贴,保险津贴,乘务津贴等。2.工资性补贴。包括按国家或地区规定标准支付的取暖补贴,副食补贴,粮煤补贴,回民补贴,肉食补贴,交通补贴,行车补贴,私车补贴,工种粮补贴,粮油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水电煤气补贴,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房租补贴,老干部特殊费用补贴,通信工具补贴

4、,住宅补贴,医疗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二、纳税调增项目纳税调增项目是指单位支付时没有计入工资总额,但按税法规定应该作为应税收入,并在计算“每月收入额”时调整增加的事项。主要包括:1.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2.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交费时存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该将其当作一个月的工薪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4.实行内部退养的个

5、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薪收入,并入当月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5.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项免税之外的商业性保险费,应在向保险公司缴费时并入当月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6.单位以出差补助(差旅费津贴或出差伙食补助)、误餐补助、通讯费、燃油费等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并入当月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7.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股权的劳动分红,并入当月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8.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月的工薪,计征个人所得税。9.单位

6、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10.单位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11.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薪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12.单位在节假

7、日发放给职工的礼品(包括实物、服务、消费券、购物卡和现金),应与个人当月工薪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实物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三、纳税调减项目纳税调减项目是指单位支付时已经计入工资总额,但按税法规定不应该作为应税收入,并在计算员工每月收入额时调减的事项。下列项目属于职工保险福利费性质,不属于工薪性质的补贴、津贴,应在计算“每月收入额”时调减:医疗卫生(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