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ID:7301155

大小:34.31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2-11

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_第1页
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_第2页
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_第3页
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_第4页
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油田安全事故管理办法1基本要求   1.1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1.2油田改制企业、被授权使用胜利油田形象标识的企业以及承包商参照本规定执行。在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所辖区域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按油田内部事故来对待,油田对业主单位进行处理与考核。   1.3事故分类。本规定所指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民用气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井喷事故、食物中毒、质量事故。   事故分类的划分标准参照《中

2、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1.4事故分级。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中的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结合油田实际,将油田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管理层次分别划分事故等级。   1.4.1根据油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将事故依次划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4.1.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1.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

3、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1.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1.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至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1.5轻微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轻伤至2人以上轻伤,或者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2按管理层次,将油田安全事故依次划分

4、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所称的“以上”包括其本身,“以下”不包括本身。   1.4.2.1一般事故以上的为集团公司级事故。 1.4.2.2轻微事故为油田级事故。   1.4.2.3轻微事故以下的为二级单位级事故。 2分工与职责   2.1油田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油田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2.1.1按照《关于成立胜利油田HSE委员会的通知》规定,油田HSE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油田安全事故的管理。   2.1.2安全环保处对油田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爆炸事故、交通事故、放射事故、民用气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的管理。   2.1.3滨海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火灾事故的管理。每月月底将本月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书面报油田HSE委员会办公室,对于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接到报警后要同时报告油田HSE委员会办公室。 2.1.4设备管理处负责设备事故的管理。   2.1.5生产管理部、石油工程管理处、基建处、勘探处、开发处、采油工程处、销售事业部负责所辖专业发生的生产事故的管理。   2.1.6卫生管理中心负责职业病的诊疗与救治、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参与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   2

6、.1.7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负责所辖专业发生的井喷事故的管理。 2.1.8技术监督处负责质量事故的管理。   2.1.9经营管理部负责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2.1.10局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所辖业务内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治疗、康复、工作调整。   2.1.11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2.1.12局纪委、监察处、工会委员会、劳动工资处等相关部门根据业务管理范围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考核和管理。   2.2承包商发生事故,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油田业主单

7、位应对承包商的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上报备案。   2.3二级单位安全环保科是本单位安全事故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与相关科室职责应参照油田制定。 3安全事故管理内容及程序   3.1安全事故管理主要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汇报、事故统计、事故档案等内容。 3.2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   3.2.1发生轻微事故及以上的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二级单位应在1小时内用简明文字报告到油田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处。情况特别紧急时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

8、拖延不报。   3.2.2油田接到报告后,对于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由安全环保处按规定上报。   3.2.3二级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8小时内,从“油田HSE网络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胜利油田事故快报”。   油田应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填写“中国石化事故快报”上报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