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ID:6714453

大小:2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1-23

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_第1页
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_第2页
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_第3页
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_第4页
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新宁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畜禽养殖发展,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环保优先,资源遵循综合利用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污染最为严重的生猪养殖、家禽养殖产业为突破口,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行政手段,对全镇畜禽养殖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2、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鼓励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正确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畜牧业发展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能减排,提高全镇畜禽健康养殖水平。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是污染治理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四)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对禁养区内的各类规模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和

3、全面清理,对限养区和可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停止养殖活动。依法严把审核关,规范现有和新增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在限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五)坚持维护稳定原则。要处理好依法清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妨碍公务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镇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到达90%以上、废弃物综

4、合利用率到达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止,农业面源污染实现根本好转。  四、工作方案  (一)科学划定养殖区域  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户)要开展全面调查摸底,详实了解养殖规模、治污设施配备运营、部门审批以及是否违规建场等情况,对存栏20头以上规模化养猪场基本情况进行认真造册登记建账,完成"三区"地理标注工作,绘制养殖区域分布图,上报镇畜牧站备案,并绘制全镇规模养殖场分布图。  (二)加强畜禽养殖场的集中治理  1.依法关闭禁养区养殖企业。要按照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在2017年6月30日前对禁养区(生活

5、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区、城镇规划区、居民住宅区、文化教育等人口集中区域)内所有畜禽养殖企业依法实施限期关闭、退养或搬迁。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任何形式的畜禽养殖企业。  2.限期整改。实施限养区、可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按照方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间要监督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和完善环境治理、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对各类规模养殖场治理效果差、治理后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或停止其养殖活动。  3.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现有养殖场发现有偷排、漏排或擅自关停污染

6、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一年内累计发现两次以上的,依法予以强制关闭。  五、工作步骤  全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主要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时间从2017年11月开始至2017年12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标语、展板等载体大力宣传养殖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生猪养殖、家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12月1

7、1日至2018年1月10日)  以村为单位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全面调查摸底,详实了解养殖规模、治污设施配备运营、部门审批以及是否违规建场等情况,对存栏20头以上规模化养猪场基本情况进行认真造册登记建账,完成"三区"地理标注工作,绘制养殖区域分布图和全乡规模养殖场分布图。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1.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整治。在2018年3月底前对禁养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规划区、居民住宅区、文化教育等人口集中区域)内所有畜禽养殖企

8、业依照法律法规实施限期关闭、退养或搬迁。  2.对限养区内养殖场(户)进行整治。在2018年6月底前完善与其规模相适应粪污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治污不达标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规模养殖场(户)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没有达标排放,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其实施关停、搬迁、退养;对限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控制其发展规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