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4036009
大小:39.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10-18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乡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X省农业厅办公室201X年全省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环境友好型现代畜牧业,进一步推进水库水质治理保护工作,我乡始终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作为我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解决畜禽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乡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年6月底完成XX乡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或调整以及'‘三区”地理标注工作;2018年12月底完成禁养
2、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关闭等退养工作;XX乡所有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江、河、水库水质,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环境保护与畜牧业生产协调发展。二、整治重点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及重点内容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排乱建等违法行为。1•整治区域。小二型以上水库和水源保护地;县城规划区、村庄、畜禽养殖密集区以及三区规划确定的其他禁养区域。2•整治内容。位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位于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未经处理直接对外
3、排放、粪污经处理但未达标排入水体、未按要求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但未正常运转;未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影响恶劣被群众投诉的畜禽养殖场(户)。3•整治任务。禁养区范围内所有养殖场(户)全部关停。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粪污必须做好全量化达标排放。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按以下原则处置:①限养区范围内存栏200头以下的,立即关停;②限养区范围内存栏200-1000头的,1年内关停;③限养区范围内存栏1001-5000头的,2年内关停;④限养区范围内存栏5000头以上的,必须2年内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
4、到位的必须关停;⑤可养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户)2年内必须对养殖粪污处理的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完善,确保达标排放,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必须关停。三、整治措施1.制定畜禽养殖“三区”规划。重新确定我乡畜禽养殖发展规划范围,在2018年6月底完成“可养区、限养区、禁养区”的划定并作出地理标注。全力配合县农业局、环保局做好“可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划定等相关工作。1.强力拆除一批畜禽养殖场(户)。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按照“先易后难、轻重缓急、示范带动”的原则,制定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先由县环保局和乡政府联合下达禁养区畜禽养殖场(
5、户)限期拆除关闭通知书,再由乡政府负责动员需拆除关停的畜禽养殖场(户)自动拆除畜禽养殖场(户)栏舍及相关设施。如果养殖户在自动拆除关闭的期限之内不主动拆除,则由乡政府牵头,联合县法院、环保、农业、发改委、国土、林业、森林公安、水利、公安、城建等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切实做好养殖户工作,确保大局稳定,保障拆除工作顺利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关闭工作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3•建设一批排污处理设施。督促“限养区、可养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照《XX乡畜禽养殖场(户)审批办法》重新审批,同时按照县农业局
6、制定的技术要求,建设相应规模的沼气池及附属设施或者其他粪污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干粪收集综合利用,污水综合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凡是已建污染处理设施但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展养殖活动,县农业局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把好技术关。粪污处理设施建成后由乡政府统一申报,并经县农业局、环保局、发改委、林业局、国土局、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到2019年底全乡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完善污染设施设备建设,确保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4•查禁一批畜禽养殖场(户)。凡未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
7、场(户),一律实行禁养。由乡政府下达禁养通知,畜禽养殖场(户)自行停养畜禽,并与乡政府签订停养协议或承诺书。如养殖场(户)不予配合,则由乡政府牵头,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查禁排放不达标畜禽养殖场(户)工作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5•促进一批转型升级。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养殖场发展种植业,做到沼液、沼渣就地消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暂时没有条件发展种植业的,要主动与县内已发展种植业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取得联系,建立循环协作关系,提供沼液、沼渣发展生态农业;对现有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大户)
8、进行环保整改后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可由养殖户自行择址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在环评安评达标的基础上优先申报审批。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治理新技术及循环农业新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