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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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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充分调动全院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进行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工作量。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状况,为教师的职称评聘提供依据。教师岗位津贴的分配办法,学院将另文规定。第一部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一)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
2、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二)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三)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9-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
3、、批改作业、测验等。(二)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三)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总结。(四)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五)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六)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一)教学工作量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按照教务处下达
4、的教学任务书予以计算,执行计划没有列出或未经批准开设的课程,不予统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研究决定。(二)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9-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人按一个班计)。每增加1人加系数0.01,系数达到1.5后,每增加2人,系数增加0.01,到2为止。2.合班课系数:k=1.1(少于40人的不算)。3.跨课系数:k=1.14.本科层次系数:k=1.25.职称系数:新
5、聘用教师一年内为试用期,无职称k=0.8;助教k=1.0;讲师k=1.2;副高级(不含副教授)k=1.3;副教授k=1.5;教授k=1.8。(二)批改作业工作量:标准学时=人数×作业次数×作业系数K,K=0.02说明:1.作业由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核准。2.每学期少于3次的,多于15次的超过部分不计入工作量,每次作业布置量要饱满。电子档的作业教师要提供有批阅和指导的佐证材料,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教学秘书核实审定后按此标准执行。(三)期末考试命题(含命题、制定标准答案、阅卷):说明:1.每套(含A、B)试
6、卷(含标准答案)计4个标准学时。2.阅卷工作量=人数×系数K,K=0.05。-9-(四)期末考试监考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监考次数×系数K,K=2.0。(五)实验实训课标准学时=实际上课时数×折算系数K(K为层次系数和职称系数)。准备学时=实验或实训项目个数×(1+重复准备次数×K),重复准备K=0.3。批改实验实训报告标准学时=人数×报告次数×报告系数K。说明:1.实验实训报告交由教研室主任、系部教学秘书核准。2.K=0.03。(六)课程设计:标准学时=设计天数×0.8+题目系数K+人数×0.4注:非连
7、续设计天数可由系部审定报教务处批准。题目系数K①1个题目,K=4②2个题目,K=6③3个题目,K=7(七)指导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按每生70元计算,其中含10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八)指导学生实习:1.校内实习:每半天=2学时。2.校外实习:每半天=3学时。-9-3.市外实习:每半天=4学时。第二部分教师教学建设工作量的计算办法五、教师教学建设工作量的界定教师教学建设工作量是指教师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实训室(基地、中心)建设等基本教学建设的工作量。这些工
8、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建设工作量的计算单位为标准课时。六、教学建设工作量具体项目与计算办法(一)专业建设1.新专业开发经过周密调研,并形成新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草案)。新申报专业获批的为120,未能获批的为60,前次申报未获批的修订后再次申报获批的为60,未能获批的为10。2.每学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调整已有专业经重新调研论证形成新学年的培养方案,每个专业为50。3.教改试点专业、特色专等专业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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