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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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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巢湖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院字〔2014〕95号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学人员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准确反映其教学工作量,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学工作量的构成教师教学工作量由基本教学工作量和补助性教学工作量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补助性教学工作量包括考试监考、教学基本建设、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指导、教研室与实验室工作等工作量。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原则1.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各专业
2、人才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全部教学工作量折算为标准课时。2.教学工作量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按照校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书计算。若某一教学环节未执行或未完成,则按实际情况予以计算。特殊情况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课程须事先报告,批准后增加或增设的课时方可计算,否则不予统计。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基本教学工作量1.理论课教学工作量计算(1)标准教学班人数界定①5通识教育课:形势与政策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心理健康等课程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为80人,学生人数较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每增
3、加10人(以10人为计算单位,四舍五入),每节课增加0.10标准课时。其它通识教育类课程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为60人,学生人数较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每增加10人(以10人为计算单位,四舍五入),每节课增加0.10标准课时。公共体育课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为40人,课时量=计划学时数×实际人数/基准人数。②学科专业课:外语专业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为40人,美术类技能技法课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为30人,其它专业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均为60人。学生人数较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每增加10人(以10人为计算单位,四舍五入),每
4、节课增加0.10标准课时。体育专业技能技法课按照实际分组人数,第一组25人系数为1,其余各组执行标准为:20-25人系数为0.8,16-19人系数为0.7,15人及以下系数为0.6。如各组均不足25人,则根据各组人数情况,执行标准为:20-25人系数为0.8,16-19人系数为0.7,15人及以下系数为0.6。③音乐类技法课按照学生数计算标准课时,具体方法为每组1-5人,课程系数为0.8个,每增加3人,每节课增加0.10标准课时。④专业方向课、选修课: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为60人,少于35人原则上不予
5、开课。学生人数较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每增加10人(以10人为计算单位,四舍五入),每节课增加0.10标准课时。⑤公共选修课: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为60人,少于4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学生人数较标准教学班基准人数每增加10人(以10人为计算单位,四舍五入),每节课增加0.10标准课时。⑥以上各类课程,单次授课的最大课时系数不超过1.8。(2)标准课时计算办法按标准教学班人数开出的课程,理论课授课1课时计1个标准课时。52.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实验课根据教学实际分为下列四类,分别计算教学工作量。(1)专业实验
6、:课时量=课程计划学时数×学生人数×0.05×0.8。各院系根据教师授课实际情况,进行二次细分、核定。(2)专业基础实验:课时量=课程计划学时数×学生人数×0.04×0.8。各院系根据教师授课实际情况,进行二次细分、核定。(3)计算机类专业实验、专业基础实验:单次实验基准人数为50人。课时量=计划学时数×0.8×班级学生人数/50。(4)计算机类公共课上机实验,单次实验基准人数为80人。课时量=计划学时数×0.8×班级学生人数/80。各类课程学生数基准人数列表:课程类别教学班级学生基数超量加计备注形
7、势与政策课8010人/0.1思想政治理论课8010人/0.1大学生心理健康课8010人/0.1专业方向课、选修课6010人/0.1少于35人不予开课公共选修课6010人/0.1少于40人不予开课其他专业课6010人/0.1外语专业课4010人/0.1美术类技能技法课3010人/0.1公共体育课40体育专业课25计算机类专业实验、专业基础实验50计算机类公共课上机实验803.实践课教学工作量计算5(1)毕业论文(设计):理、工类专业每生计10个标准课时,其他专业每生计8个标准课时。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
8、则上不超过10人。(2)课程设计:每生每周计0.5个标准课时。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3)学生风景写生、野外实习:每30名学生配备一名教师。专业指导教师每生每周计1.0个标准课时工作量。只负责管理的非专业教师,不计标准课时工作量,按相关标准核发出差补助。(4)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校内见习:校内见习专业指导教师按每生每周0.5个标准课时计工作量。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工作人员均定为带队教师,依据相关标准核发出差补助,不计标准课时工作量。实践课类别学生基数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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