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

ID:5979385

大小:65.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7-12-30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_第1页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_第2页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_第3页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_第4页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_第5页
资源描述: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外汇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国家对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出口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存放境外。第三条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第四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对企业提交的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注1:指引第4条,改革之后,对银行而言,真实性审核是“核心内容”,所谓的合理审核指银行对于企业提交的单证有疑问的,或是无

2、法证明其交易行为真实有效的,应参照kycKYC的中文含义是了解你的客户,包含内容:国外的《反洗钱法》大多要求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要对自己的客户作出全面的了解,也就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了解你的客户"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客户身份的核实和商业行为的了解,有效地发现和报告可疑行为,因为除非对客户有充分的理解并能够预测客户的商业行为,否则你就无法合理而有效地从客户日常的、习惯性的行为中发现不正常的、或许是可疑的行为。通常这种了解,是通过对交易的受益方、来源和资金用途以及考虑企业经营历史后的企业行为和交易形式的恰当性和合理性作恰当的、尽职的调查,来获得完全的了解

3、。根据《金融行动工作组40条建议》的要求,了解客户原则的审查程序包括:(1)确认直接客户的身份,也就是说知道该客户是什么人或什么主体;(2)核实客户身份时,应使用可靠、独立的文件、数据或资料;(3)确认实际所有权和控制权——确认是什么自然人最终拥有和控制直接客户,和/或交易的实际受益人;(4)核实其客户的实际所有人和/或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身份;(5)进行持续的尽职审查和详细审查——在与客户的商业关系存续期间对交易和账户进行持续的详细检查,以保证正在进行的交易与金融机构对客户、客户业务及客户风险状况的了解相一致,如果有必要的话,应确认资金的来源。目前,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被日益拓展

4、到包括"了解你的雇员"、"了解你的代理人"和"了解你的关联方",甚至"了解你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上来,经验表明,通过欺瞒雇员和类似的当事人,将有助于实施和进行洗钱。的要求,依据本款“真实性审核”原则,按照国际结算惯例和内控要求,自主要求企业提交其他能够证实真实性的单证并加以审核,对于异常或是可疑贸易收付汇行为,应及时尽职报告。合理性审查的底线和上限的掌握,法规明确规定审核单据是底线,该原件就原件、该签注就签注、该提供哪些单据就提供哪些单据;上限可以按照银行内控制度、了解你的客户及审单责任来掌握)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本指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

5、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外汇局建立进出口货物流与收付汇资金流匹配的核查机制,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和监测,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调查(以下简称现场核查),对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合规性与报送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实施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第七条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注2:企业的分类是外汇管理的一种风险提示,可能有助于银行佐证客户的业务风险和道德风险,譬如存在着较大量的出口货款无法及时收回,或是存在着刻意逃避监管的行为。)第八条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

6、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贸易信贷信息。(注3:指引第8条相对于原试点政策新增了企业对于贸易信贷业务的报告义务)第九条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国家可以依法对贸易外汇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第二章企业名录管理第十条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发布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注3:从指引第10条及细则第九条来看,要求银行在每笔收付汇之前都应查询名录,原试点期间问题解答四期问题7答复“贸易外汇收入在解付入待核查账户环节时,银行无需查询企业分类及审核相关单

7、证。在结汇或划转环节,银行应查询企业名录及分类”,这里的贸易外汇收支不仅指贸易收付汇,也包括贸易结售汇,当然,如果不涉及货物贸易项下的,如只有服务贸易项下收付汇的企业,可以不受该条款限制。新政实施之际,银行应督促企业进行名录的登记)第十一条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名录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外汇局可根据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状况及其合规情况注销企业名录。第十二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