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律师费用制度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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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黪2O14年第7期(总第229期)【文献编码1doi:10.3969/j.issn.1004—6917.2014.07.024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律师费用制度研究朱珍华(湖南警察学院法律系,湖南长沙410138)摘要:环境公益诉讼为环境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律师费用转移规则,是确保该法律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其激励民众、环保团体等主体提起诉讼,以监督、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构建生态文明。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律师费用;律师费用转移规则中图分类号:DF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917(2014)07—0106—04目前,我国于环境管理上“政府失灵”状况严污染者环

2、境违法活动,及行政机构疏于履行职责的重,地方政府普遍重经济,忽视环境监管,环境法律行为提起诉讼。环保团体与公民相对行政机构与经不能获得有效执行。为了督促政府严格执行环境法营者,处于弱”。同时,环境类举证困难、诉讼技律,环境法学界倡导构建‘公益性环境诉讼”制度。术性强,让人心生退意。如此,环境法律的成功与环境侵权引发的环境纠纷并不如普通的民事纠纷,否,重点在于如何激发公众积极加入“漫长”、“繁民事纠纷可能大多数涉及的只是少部分的利益当事杂”、“费用高昂”的环境诉讼。故此,一些专家将目人和利益相关人,而环境侵权之诉必然涉及公共利光转向律师费用制度,试图通过律师费用转移来激益,即环

3、境诉讼的利害相关人的数量是庞大的,利励公众参与环境诉讼的积极性,进而推动生态文明益阶层是多元化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社会的构建。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一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环境公益诉讼及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所谓环境公益诉讼,意指维护公共环境利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对损害环境公益行为,任何国民个人与组织团体皆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可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行政、民事及刑事”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诉讼但

4、]。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维护及保民法院起诉。”这是一个新的诉讼领域,在诉讼主护环境是所有个人与单位的义务,有权检举、控告损体、诉讼对象、诉讼性质、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以害环境的个人与单位,对损害“环境权益”、“公共及诉讼地位上都具有其独特的新屙l生。因此,如何环境权益”行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环境公益规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诉讼具有五方面的特点,表现为:(1)拓宽了诉讼主决的问题。体;(2)诉讼对象具有广泛性;(3)诉讼目的具有公公益诉讼其核心思想是,激发与确保公众对生益性;(4)诉讼双方力量失衡;(5)诉讼作用具有预态文明建设的参与热情,让国

5、民、环保团体等针对防性。收稿日期:2014-03-06基金项目: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2013ZK3056)作者简介:朱珍华(1975一),男(瑶族),湖南汝城人,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法学研究】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律师费用制度研究当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类型有:其三,对“企业自身行为”及“普通公民”的行其一,对“行政”与“公共事业机构”等以行政为造成重大公共利益损害的提起诉讼。在环境公益权为背景的损害环境公共利益者提起诉讼,一般多诉讼中,我国律师起着关键性影响,其可以引起政为行政部门的“行政作为”及“不作为”给

6、环境公共府对案件的关注,促进“政府和民间”合作,一起维利益带来实际与潜在损害,如乔占祥律师对未经国护构建生态环境。诉讼中存有的法律漏洞,促进了务院批准铁道部春运时票价上浮提起诉讼等;这类环境公益诉讼发展进程。对“企业自身行为”或是型的诉讼表现出“私人’对抗“公权力”的主体属性“普通公民”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需证明原告和损害关系,一般诉求是要求行政机关撤销某些损害环境行为有权利义务和直接利害关系,或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这类型的反射利益关系,也就是间接关系,否则,法院不会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有着部分共同特性。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行政诉讼法规定:‘公

7、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二、律师费制度的制约性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意味着,(一)我国律师费负担制度的不足在行政诉讼中,对损害环境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当下,我国律师费制度不能为激励与保证环境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是公益诉讼顺利进行的目标而服务。依2006年的《律组织。这就要求,直接利害关系人是法定权利享有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2007年的《律师法》,虽然者,其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损失,且这种实际损失与其中规定了诉讼费减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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