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修订).doc

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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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修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避免质量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及条例,结合本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对原下发的《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予以补充和完善。一、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采取抽查、专项检查、月(季)度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比,认真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增强质量意识。二、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发送质量奖惩通知单的办法。通知单在发送给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同时,送集团公司财务部、技术经济部及工程建设部一份,技术经济部、财务部在月进度结算付款(或发工资)时统一扣除。三、项目公司各部

2、门在平时检查、专项检查和集团公司组织的综合检查过程中,凡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依照本细则提出相应的处罚方案,报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出具质量奖惩通知单。四、对平时质量管理规范,工程质量优良,完成季度建设进度计划任务,且在月度检查评比中,质量管理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获得第一名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每季度进行奖励一次,奖励标准为:监理单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施工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五、施工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补,并赔偿因此造

3、成的损失;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1、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未进行施工规范、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检验程序及办法、设计技术要求等岗前培训或重要岗位无证上岗的。2、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施工技术人员不进行跟班作业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施工,造成质量隐患或事故的。3、与监理或其它人员串通,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4、对各工序、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不严格执行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终检的“三检制”和向监理工程师申报验收,或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5、未配备专职试验人员和必要检测试验设备,

4、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6、对进场的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干容重、混凝土塌落度及混凝土实体等不按要求及时进行质量检验的。7、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取样检测的,或弄虚作假获取数据的。8、对检查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9、对提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要求执行不力,或拒不落实的。10、对质量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不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强处理或返工的。11、未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认真、如实做好施工日志的记录,不按要求详实填写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和整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资料的,或不按有关规定认真填报工

5、程质量月报,不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的。12、隐蔽工程在覆盖前,未严格按规范、规程进行自检和四方联合验收,私自进行覆盖的。六、监理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2、对不合格的施工工序、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3、不按合同要求进行工序控制,不严格执行“三检制”和“报验制”,上道工序不合格同意进行下道工序的;不及时进行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和签署验收意见的。4、对集团公司或项目公司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

6、监督整改不力,不彻底的。5、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合同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行为不及时制止,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或返工的。6、对用于工程施工的原材料、喷混凝土厚度、锚杆和钢拱架安装、现浇混凝土和基础工程的质量不进行独立抽检的。7、不按要求组织平行送检、不及时取回检测报告的。8、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不进行旁站监理的。9、其它违反监理合同或监理规程,造成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的。七、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在执行相应处罚的同时,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八、项目公司在该年度内完成以下

7、每项指标奖励3000元: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工程验收资料齐备,单元工程合格率95%以上,整改合格率100%,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则全部否决。若存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1、对工程技术资料不齐全、资料填写不规范、数据不真实的工程进行签字结算的,对项目负责人处800元罚款,对工程部主任处500元罚款。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进行签字结算的,对项目负责人处10000元罚款,对工程部主任处5000元罚款。2、未对现场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记录的,对工程部主任处300元罚款。3、对重要工序和关键部位不安排进行旁站监理的,对项目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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