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71-汇中股份-补充法律意见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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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二〇一二年五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致: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汇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2、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已经于2011年2月25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11年6月17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2011年8月8日出具了《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2012年1月16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3-3-7-1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于2012年2月20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根据本所律师对相关情况的

4、进一步核查,本所就发行人律师需要说明的有关法律事项及发行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期间变化情况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

5、意见书(三)》及《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简称、缩略语、术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6、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3-3-7-2一、关于发行人申请矿用隔爆超声流量计生产资质进展情况等相关问题的核查本所律师核查情况如下:根据发行人说明及其提供的有关申办合同等资料,并经网站查询、与发行人有关负责人的电话访谈,就发行人申请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进展事宜,说明如下:发行人为了增强在煤炭及相关行业超声流量计市场的自主拓展能力,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1]30号)及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关于发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9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安标字[2010]15号)规定,向安标国

7、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申办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超声流量计产品安全标志。2012年1月21日,发行人的申请经初审合格,予以受理,并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签署《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正在对申请产品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并委托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产品进行检验。待技术审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还需组织实施现场评审工作。对通过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及现场评审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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