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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股票代码:600345股票简称:长江通信公告编号:2010-009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96,4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经营预算报告。同意股数96,47
3、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共计实现母公司净利润74,006,081.50元,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4,081,216.30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966,846.57元。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29,7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4、年度分配。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不承担其差旅等其他费用。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处置所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股权的议案。截至2010年4月27日,公司持有东湖高新5933万股股份,其中2800万股为无限售条件流
5、通股份,3133万股将于2010年8月14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有关规定择机出售公司所持东湖高新5933万股中的部分股份,出售变现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修改为: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
6、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品贸易;对外投资;项目投资。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LED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对本议案的表决实施了回避。同意股数34,56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冯
7、鹏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冯鹏熙先生简历见附件。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十一、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同意股数96,47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和平、魏南贵律师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