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737376
大小:69.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20-03-30
《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对策探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对策探讨摘要高校女教师是一个不容忽视又常被忽视的群体,处于事业与生活的重重压之下,使得这一群体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整个社会都应当重视这一问题。本文分析了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的表现及成因,并从完善立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女教师自身积极应对等多角度、多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对策探讨。关键词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作者简介:高扬,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诉讼法。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230-02一、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的表现与原因分析(一)高校女教师职业
2、倦怠的表现职业倦怠是指人在工作重压下所产生的身体与精神的疲劳枯竭状态。现代社会,工作压力巨大,很多职场人士容易身心疲惫,职业倦怠。在这当中,教师属于高发人群,尤其是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精神疲惫,缺乏工作热情,心理枯渴,个人自我评价降低,职业成就感降低,敷衍工作,个人发展停滞,甚至产生离职倾向,对人对事失去耐心,疾病早衰。(二)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的原因分析作为高校女教师,由于性别角色、家庭角色与身为教师的社会角色之间的冲突,面对种种的压力,缺乏足够的内部与外部支撑,因此容易产生职业倦怠。1.职场压力在高校中青年教
3、师中,有着为数众多的女教师,然而其中佼佼者却远少于男教师,究其原因,恐怕不在于其夭资差,而是源于其前进的障碍多。高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会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要高学丿力、高职称、科研教学要双赢,身处其屮的女教师亦不可能不受到影响。而在高校教师职业评价体系当中,并没有更多地为女性教师创造相对有利与宽松的条件以促进其发展。对男女教师一视同仁,在职称晋升和工作量考核要求方面,没有性别差异。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这一群体更不愿意放弃自己,不愿浑浑噩噩。于是,为学历、为职称、为生存、为升职,为更为有利的职场地位,为更好的个人发展,她们
4、要求自己教学好、科研强,以致个人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其中晚婚、晚育、排期怀孕,成为高龄妈妈的不在少数,甚至错过最佳婚龄,成为大龄剩女的也大有人在。而由于生理特点与性别的传统优势,男性教师则可以避免受到上述影响,丛林法则、职场竞争的压力,使得高校女教师必需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和男性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还唯恐会输在终点线上,这种焦虑势必会造成她们缺乏耐心,职业倦怠。2.家庭压力来自家庭的重压同样会导致高校女教师身心俱疲,尤其是中青年女教师,正处丁职业上升期,但同时也处丁家庭包袱最重的时候。在家庭中,上有老下有小,她们需要成为贤妻、良母、孝媳
5、,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全能主妇,与男教师相比,女教师时间与精力要更多地放到照顾家庭上,因此在事业上会有很长一段时期往往停滞不前或者发展程度较低,这样就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其至被边缘化,因此更增加了其抵触情绪与职业倦怠。二、高校女教师职业倦怠对策探讨(-)完善相关立法如前所述,在高校中,女教师想要获得同筹的发展机会、谋求较高职位,较Z男教师而言,闲难与障碍较多,必须扭转这种局面。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立法,切实贯彻男女平等,保护女教师,关注教育。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当中对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做了规定,但较为简单、原则,操作性不强。该法第24
6、条规定:“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具体到与教育相关的立法中,无论是在《教师法》还是在《高等教育法》当中,却都没有关于女教师权利与保护的问题,可见这个问题在立法层血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不能忽视的是,在教师队伍中,女性一直占很大比
7、重。这一方面是源于教师职业相对稳定,有假期,符合女性在工作的同时兼顾家庭的要求,因此很多女性会选择教师职业,另一方面是由于女性善于表达、善于沟通的特质使然。尤其是高校女教师,更应当是其中的优秀群体。因此,在与教育相关的立法中,增加保护女教师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十分必要的。如目前我国关于女性哺乳期的假期过短,在子女尚幼的情况下,承担过重的工作任务对于女教师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为了生存,为了保住职位,很多女教师乂不得不如此,导致精力不济,工作效率降低,同时,家庭矛盾重重,这些会加重女教师的心理枯竭,严重透支,恶性循环。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先
8、进作法,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女教师在怀孕、哺乳等特殊生理时期应当受到的保护,比如规定工作量的减免以及保障措施。而且,根据现实情况,这种保护措施应当延续至其子女正常入托。用人单位不能因此在女教师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进行刁难,同时,应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