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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7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保荐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之保荐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
2、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5.69元,募集资金总额144,51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8,115.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3、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述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以14,496.83万元投资于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拟以14,369.18万元投资于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另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二、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1、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保荐意
4、见公司已按照规定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完毕,公司未将此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的建设。截至2010年4月2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006.35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10773号《关
5、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006.35万元,独立董事吴溪、何绪文、王金生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按照规定用募集资金对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了置换并实施完毕。三、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2010年6月13日,公司
6、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议案情况如下:公司计划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公司经营体系的完善、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加之公司所处行业总体经营特点,公司前次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已按相关规定使用完毕,目前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仍然不能完全满足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因此,为保障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公司计划使用
7、10,000万元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补充流动资金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人民币531.00万元,从而满足公司正常营运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保荐意见四、保荐机构对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招股说明书》
8、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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