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

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

ID:46730336

大小:72.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7

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_第1页
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_第2页
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_第3页
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_第4页
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法律監督職能是預防服務發展途徑思考探討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基本性質和根本職能。我國的檢察機關屬於“法律監督機關”,其權力定位就是國傢權力中的監督權,這是一項與行政權、司法權互相獨立的權力,其目的在於維護國傢法律的統一實施,防止行政、司法專斷和腐敗。結合司法和政治實踐,檢察權就是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監督特定法律的適用,這種監督表現在對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執行和適用法律的具體行為進行監督。職務犯罪預防是檢察機關一項新的工作。進行檢察制度改革,發展中國特色檢察制度,完善檢察權和內容和形式,應當將預防同法律監督密切結合起來,納入檢察改革的范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中國特色檢察制度的重

2、要組成部分和具體體現。把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作為檢察改革的重要方面,必將有利於檢察機關全面、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另一方面,也隻有不斷強化法律監督職能,才是預防工作服務於發展的唯一有效途徑。一、開展職務犯罪工作的理論基礎和基本的立足點,就是法律監督仁法律監督的本質就是犯罪預防。必須以法律監督為根本,確定檢察機關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職權基礎。相比檢察機關的公訴、反貪等業務工作來說,預防職務犯罪是一項新的工作。公訴、反貪等業務工作都有現成完備的法律規范,而預防職務犯罪雖然在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裡有規定,但是法律對預防職務犯罪的程序、任務、目標和評價標準等都沒有具體的規范,

3、更需要的是在實踐中的探索。但是有一點必須肯定,開展職務犯罪工作的理論基礎的基本的立足點,就是法律監督。加強法律監督職能,任務是保證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核心是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防止以權抗法,以權壞法,以權廢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目的也在於通過維護法制,保證和促使公民守法護法,國傢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防止腐敗,維護公平正義;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從源頭上探索遏制和防范職務犯罪的治本措施,其本質也是促進有關單位、部門完善制度,加強監督,保證權力運作正當合法。由此可見,法律監督和預防是相輔相成的,預防和監督的目的是一致的。也可以說,法律監督•的本質就是預防。因此,嚴格地

4、表述,檢察機關擁有的,是預防監督權,而不是預防權。預防權本身是一項行政性權力(無論是針對具體公權行使過程的“以事預防”,還是著眼特定公職人員的“以人預防”,我們都是通過“犯罪推定”進行合理懷疑,基於不信任的立場防止公權被濫用。)行使該項權力的主體並不是檢察機關,而是相關重點行業、領域、單位。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個案預防、系統預防、工程專項預防,都是為瞭讓這些有權作出實體決定的單位進入決定的程序,堵漏建制,自覺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建設。社會各預防主體擁有預防權,檢察機關擁有啟動預防程序的預防監督權。以法律監督為根本確定檢察機關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職權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5、:表明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是一種職權性的預防。法律監督職能既是檢察機關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職權基礎,也是其特色和優勢所在。十六大提出在“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時要發揮司法機關的作用的精神”對檢察機關全面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包括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和對職務犯罪的法律監督),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有直接的指導意義的。2、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發展和完善是深層次的檢察改革,是檢察權的具體權能的衍進,不能局限於現有法律規定,而應以是否符合法律監督的本質和要求為根本衡量標準。從對刑事訴訟實行監督發展擴大到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再發展擴大到對行政訴訟實行監督,我國檢察權的具體權能

6、的衍進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法律監督的具體方式和范圍不斷地變革、創新並不斷豐富和完善。目前在預防職務犯罪活動中進行一些具有監督性質的工作,由隻對訴訟活動實行監督向前、向後延伸,發展到對非訴訟活動實行監督。在憲法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機關”定義之下,檢察權的具體權能不是一成不變的■■范圍寬窄,都是從法律監督的性質出發,根據形式和任務的要求進行調整的。隨著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發展階段,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進一步實施,通過法律監督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的任務日顯突出。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我們必須提高對檢察機關性質的科學理性認識,對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權的

7、具體方式、途徑有新的發展,著眼於依法全面開展法律監督活動,充分發揮檢察機關作為國傢法律監督機關對有關權力的監督制約作用,發展和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工作機制,逐步建立、豐富和完善與我國國情相適應,與我國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依法治國要求相適應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實現的有效形式和途徑,不斷豐富法律監督權的內涵,以更加有效地維護社會主義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罪工作的發展和完善直接觸及到檢察權的再分配、再完善,是深層次的檢察改革。筆者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預防工作不能局限於現有法律規定,需要進一步深化,隻要不偏離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權的性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