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药品零售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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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WZDS-SHFDA03-2017/0市场监督管理所药品零售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2017-04-25实施2017-04-19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工作依据1二、工作流程与程序1三、工作内容与要求3四、工作文书9市场监督管理所药品零售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

2、强药品零售经营监有关问题的通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016版)》二'工作流程与程序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口常监督检查必须由至少2名持有执法证件的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程序如下:图1检查流程简图(-)现场监督检查1.许可信息确认确认许可证信息(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信息、许可证有效期等)与实际的一致性2.实施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按照本业务指导书的药品零售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对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实施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等文书,如实记录

3、检查的内容。(二)确定和公布检查结果填写检查记录表或系统登录,对企业基本信息、现场检查情况、发现涉及的不符合项内容应根据《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评定细则(2014年版)》相应条款的规范要求进行描述并举例说明,确定检查结果,检查人员与企业签字(系统直接登录的需打印现场检查表)。(三)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1.录入信息检查情况应按照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现场录入行政检查系统;如因网络问题现场无法录入的,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完成补录。需耍企业递交整改报告的,应在递交后及时录入行政检查系统。1.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检查结果为“通过检查”的,不核发

4、书面整改通知,但要求被检查企业落实对所有缺陷的整改并列入下次口常监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核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企业递交整改报告,检查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并及时录入行政检查系统。需要整改复查的,组织整改后的复核现场检查;如不组织整改后的复核现场检查的,须将被检查企业对所有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下次监督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涉嫌违法的,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立案查处;需要撤销《药品GSP证书》的,报请原发证机关按规定执行。2.行政处罚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检查结束后依法

5、查处;涉及犯罪的,应及时做好行刑衔接工作。4•落实监督公告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H常监管各类检查的结果信息。三'工作内容与要求(-)依法经营检查内容:1-1依法经营情况对应GSP标准条款**00401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检查要求:(1)不得有批发经营行为和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2)所经营的商品(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陕疗器械)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6、性文件的行为。(-)质量管理与职责检查内容:2-1计算机系统管理情况对应GSP标准条款**12101企业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检查要求:(1)企业设置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全面控制药品进、存、销经营质量管理;(2)能正常按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远程动态监管平台》的要求上传信息;(3)从外省市采购药品的能每天向《上海市药品实时监控系统》上传采购信息(单体药房。连锁由总部统一上传)。(三)人员管理检查内容:3-1主要负责人资格情况对应GSP标准条款*1250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

7、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检查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具备执业药师资格;(2)企业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未在丿占外兼职。检查内容:3-2药学人员配备情况对应GSP标准条款*12502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检查要求:(1)企业应当按照《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评定细则(2014年版)》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2)经营中药饮片配方的药店,应当配备具有中药专业的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开展中药饮片的审方、配方工作。检查内容:3-3从业人员管理情

8、况对应GSP标准条款*12701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规范》的要求。检查要求:(1)岗前培训:上岗前必须接受拟任岗位的工作要求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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