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ID:46484670

大小:75.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11-24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第1页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第2页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第3页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第4页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保荐机构:全IH信证穷签署日期:二oo六年一月保荐机构声明作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特作如下声明:1、木保荐机构与本次大恒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各方当事人Z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利益关系,本保荐意见书旨在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是否符合大恒科技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公司全体投资者参考。2、本保荐意见书所依据的文件、资料、意见、口头证言、事实(包括通过人

2、恒科技取得的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其他当事人的有关材料)由大恒科技提供。大恒科技已向本保荐机构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意见书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意见、口头证言、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3、本保荐机构确信已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大恒科技及具非流通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保荐意见。4、本保荐意见是基于人恒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各方均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面履行艾所负义务和责任的假设而提出的,任何方案的调整或修改

3、均可能使本保荐机构所发表的保荐意见失效,除非本保荐机构补充和修改本保荐意见。5、木保荐机构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意见书屮列载的信息和对木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同时,木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意见书不构成对人恒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意见书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保荐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为履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职责,本保荐机构己指定一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4、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的精神,为适应股权分置改革需要,保持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人恒科技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进行人恒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意向。受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木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就股权分置改革事项提供保荐意见,有关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详细情况载于《人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本保荐机构在对木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发表保荐意见,旨在对木次股权分置改革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5、,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考。本保荐意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小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木)》等和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制作。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木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意见书屮的含义如下:公司、大恒科技指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指屮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方案指般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根

6、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要求和保荐机构的推荐,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由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改革说明书指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相关股东会议指应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和北京屮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委托,由公司董事会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举行的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会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屮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指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律师指北京市康达律师出务所元指人民币元一、大恒新纪元科

7、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要点1、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屮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和北京屮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分别以按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作为对价,以换取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2.9股股份的对价。2、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木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1、按

8、照《上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大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述作出了以下特别承诺: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口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