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

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

ID:46298491

大小:2.28 M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2

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_第1页
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_第2页
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_第3页
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_第4页
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茸动关系;LABORRELATl0N陈耀庭,闽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戴俊玉,闽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电子邮箱:170000369@qq∞m。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研究——以Z市为例●陈耀庭戴俊玉内容摘要通过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寻找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在失业保险制度中的行为表现,分析了失业保险欺诈行为产生的破坏性,并寻找造成失业保险欺诈行为的相关影响因素,最后针对z市具体情况提出了完善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相关建议,即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监督机制,以及加强失业保险制度的监督与惩罚措施,以期

2、望减低失业保险中的欺诈行为产生的概率。关键词失业保险欺诈行为信息不对称隐性就业一、分析失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欺诈的意义失业保险欺诈行为对失业保险的危害非常大,首先该类行为会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在征缴过程和发放过程中出现大量流失,影响失业保险的正常运行;其次这种欺诈行为损害其他失业保险参保人的合法利益,影响了失业保险的公平性;最后失业保险欺诈行为的猖獗使得失业保险制度原本应有的互济性和激励功能无法正常发挥,长此以往,会使被保险人丧失对失业保险的信心。有效防范欺诈行为已经成为失业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任务。因此,理性分析失业保险制度,深入探究预防失业保险欺诈行为的有效策略,合理

3、改进失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失业保险制度中欺诈行为分析失业保险的正常运行分为三个流程:基金征缴、基金管理、基金发放。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主要发生于基金征缴和基金发放流程。在基金征缴时,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缺缴、迟缴失业保险费的做法是欺诈行为;在对基金进行管理时,任何人或者任何机构对基金进行挪用或者据为己有也是欺诈行为;在基金支付时,参保人伪造材料、隐瞒就业获取失业待遇的做法也认定为欺诈行为。被保险人是失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其研究重点将集中于对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进行探究与分析。(一)被保险人失业保险欺诈的具体行为1、缺缴欠缴失业保险费作为社会保险体系中的

4、重要一员,和其他社会保险一样,失业保险也具有强制性的特征。按所调研地的《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3%,其中员工所在单位应缴纳员工工资占总额的2%,员工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1%,农民工可以选择不用缴纳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于部分参保单位和职工出于短期利益考虑,逃避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失业保险监督机制不完善,而且对逃费处罚力度不大(即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在具体针对中小企业逃费的执行上却力度不够。因此这种欺诈行为的发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除了拒不缴纳保险费以外,还有部分参保单位存在隐性

5、欠费。按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应当以职工的实际薪资为缴费标准,部分用人单位以最低工资代替职工实际薪资水平进行缴费。从所缴纳的账面看,这些企业并不存在欠缴失业保险费的现象,但由于缴费的基数与实际的工资不规范,形成了企业实际缴费不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未足额收取失业保险费的局面,即隐性欠费(王天喜、夏循福,2000)。隐性欠费虽然不直接违反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但由于未按照实际的工资基数标准缴费,造成失业保险基金在征缴过程中的大量流失。目前,所调研地Z市失业保险机构对信息仍以纸质版材料进行存档。这种不完善的传统手工存档方式导致保险机无法及时精确地查实

6、企业的实际工资标准。其次,z市的失业保险费由地税代为征收,但是地税与失业保险之间信息系统无法实时共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也就难以实时获得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数额。2、隐性就业失业保险国家为了鼓励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对劳动者在中断就业期间给予补助,使其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一项制度。然而由于审查和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加上劳动者本人道德观念不强,隐性就业在Z市极为普遍。这些隐性就业的被保险人员在其他单位实现再就业,但原工作单位并不了解,仍视其为失业人员,为其经办失业保险的各项业务使其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由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有效手段及时甄别前来申领保险待遇的人群是否存在隐形就

7、业,也就无法准时停发失业待遇,使得整个失业保险基金运营出现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以Z市为例,部分隐性就业人员重新就业时通过不缴交社会保险,或者在自由职业窗口缴交(但不缴纳失业保险),那么失业保险机构通过自身系统所获得的信息是无法判定冒领人员是否失业。而Z市第三产业较为发达,很多失业人员通过私人商户或个人经商进行二次就业,而该自由职业者即使经办人员发现其已就业但也没有相关资料证明其就业(除非本人承认或有缴纳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而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符合领取资格,失业保险机构便予以发放失业保险金。3、伪造材料骗取失业保险金(1)伪造解除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