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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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经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6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

2、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免。第六条薪

3、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6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4、第一章职责权限第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二)提议召开会议;(三)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四)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五)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六)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第三条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

5、)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第二章议事规则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6、议在(1)董事会认为必要时;(2)委员会主席认为必要时;(3)两名以上委员会委员提议时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委员。委员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6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第一条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的地点和时间、会议期限、会议议程及讨论事项以及发出通知的日期。会议通知可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信件发出。第二条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或通讯会议方式举行。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

7、和书面议案会议等形式。第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主席决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根据委员会委员的要求作出解释和说明。公司非委员会成员的董事有权列席委员会的会议。第六条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

8、序、表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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