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

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

ID:44689154

大小:26.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10-24

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_第1页
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_第2页
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_第3页
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_第4页
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北省审计 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审计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审综发〔2017〕31号2017年4月1日各市、州、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现将《湖北省审计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1湖北省审计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

2、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办发〔2015〕5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审计全覆盖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审计全覆盖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含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下同),都应纳入审计全覆盖计划。全省审计全覆盖管理工作由省厅统一领导,各级审计机关分级组织实施。省厅负责厅本级和审定省以下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全覆

3、盖项目计划,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编制全覆盖审计项目安排规划;市、县各级审计机关分别负责本地区审计全覆盖管理工作。11第四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全覆盖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坚持“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审计原则,做到应审尽审。第二章审计全覆盖管辖范围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领导干部经济责

4、任审计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审计管辖范围。遇有干部管理权限与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不一致时,由对领导干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部门与同级审计机关共同确定实施审计的审计机关。第六条上级审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对重大事项开展的审计,统一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开展的异地交叉审计,或依法将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均可作为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全覆盖的组成部分。第三章审计全覆盖对象第七条11对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应当根据公共资金的重要性、规模和管理分配权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对年度

5、预算规模和管理分配专项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单位),每年必审;对部门自身年度预算规模较大、承担系统经费保障,但管理分配专项资金较少的部门(单位),每2至3年审计1次;对部分年度预算规模较小及重点保密的部门(单位),结合审计力量适时开展审计。第八条对国有资产实行审计全覆盖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的规模、管理状况以及管理主体的战略地位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对国有企业、涉企专项资金及相关部门,实行5年内至少审计1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第九条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应当根据国有

6、资源的稀缺性、战略性和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严重地区的审计力度,对重点国有资源进行专项审计,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铺开和深层次试点相结合,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年初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地方,同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未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地方,独立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第十条11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应当依法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

7、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坚持任用必审、离任必审、届满必审、交办必审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内普审一遍;对市、县、乡级党委、政府和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同时,积极推进和完善地厅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全面开展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指导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

8、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上级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及时组织完成。第四章审计全覆盖的项目计划编制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依据审计法定职责和管辖范围,编制审计项目全覆盖安排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审计项目,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地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第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