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肉制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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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肉制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适用于熟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发酵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2.2产品种类发酵肉制品包括萨拉米发酵香肠、风干发酵火腿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羊头、盐水鸭、烧鸡、酱牛肉、酱鸭、酱肘子等,还包括糟肉、糟鸡、糟鹅等糟肉类。熟肉干制品包括肉干、肉松、肉脯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烤鸭、烤鹅、烤乳猪、烤鸽子、叫花鸡、烤羊肉串、五花培根、通脊培根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圣诞火腿、方火腿、圆火腿、里脊火腿、火腿肠、烤肠、红肠、茶肠、泥肠等。2.3

2、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2726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7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GB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4789.30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T4789.3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0157:H7/NM检验GB/T5009.11-2003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碑的测定GB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神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26食品中N■亚硝胺类的测定GB/T5009.27食品中苯并(a)花的测定GB/T5009.28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5009.33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辂的测定GB/T5009.192动物性食品中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GB/T9695.6肉制品胭脂红着色剂测定GB/T21313动物源性食品中卩物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2286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卩物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3586酱卤肉制品GB29921食

5、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T1666肉制品中苯并(a)花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SB/T10381真空软包装卤肉制品SN/T3536出口食品中酸性橙II号的检测方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

6、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2.4抽样2.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或称量销售产品。2.4.2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抽样量不少于3kg,且预包装产

7、品抽样数量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所抽样品3/4作为检验样品,1/4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称量销售产品应装于被抽样单位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检验样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

8、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2.4.3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所抽产品及单位等相关信息,并注明所抽检产品的种类(发酵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熏烧烤肉制品或熏煮香肠火腿制品)。2.5检验要求2.5.1检验项目2.5.1.1发酵肉制品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4・3。表4・3发酵肉制品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铅GB2762GB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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