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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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才发: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探讨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探讨宋才发*(屮央民族大学科研处,北京100081)摘要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村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因的问题都很突出,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当前的巫耍任务之/一。必须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家届养老和家居护理养老方式,以土地换保障也是一种可供选择的农民社会保障模式,还必须建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与当地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关键词农村农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

2、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用法律、法规、命令、条例等形式来肯定、明确、规范社会保障行为规则的总和。作为社会保障的保障,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需要采取社会保障手段來解决社会问题的意志,同时也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行的必要保证。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小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起点低,地区Z间、城乡Z间发展不平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屮国政府从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木,高度重视并

3、积极致力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政府把发展经济作为改善民生和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前提。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相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最大限度地向人民提供各种社会保障。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來,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屮国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某木框架。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

4、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障属于国家社会牛活的基本问题,根据立法理论,涉及社会保障的主要事项的立法应该由法律设定。我国口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审议和通过了330多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却没有一部是专门用来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木法律。木应由全国人人、全国人人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儿乎都是由国务院或者各部委制定的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以及由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而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也大多数是以“规定”、“试行”、“暂行”、“决定”、“意见”等形式出现的,因而缺乏法律的权

5、威效力和严格规范性。特别是当社会保障方面发牛争议进行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由于“无※作者简介宋才发(1953-),湖北武穴人,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处长、法学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硏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省部级冇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姝津贴专家,国家民委系统首届冇突出贡献专家,从事法学研究。论文为木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5年度一般项目(项日批准号:05BMZ00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度重大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05JJD850009);国家“985

6、工程”二期建设项目(项目批准号:教亟办[2004]!号)的前期成果。法可依”而难以按冇效的法律规定对争议、纠纷进行仲裁或者判决。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在i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体现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标志之一。因而我们应当把社会保障立法作为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來抓紧制定。我们述应当借鉴和吸收国际社会带有共性的经验,适当参照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的法规和标准,并主动向WTO的社会保险规则及国际劳工组织已经制定的有关劳工权益保障方面的公约靠拢,通过改革和创新,建立健全具有小国特色的、体现效率兼顾公平的、适应社会主

7、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概括地说就是要坚持:(1)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牛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直接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只有社会生产力发展了,社会保障资金才有可靠的来源,否则会给国家、企业、个人背上沉重的包袱,使Z难以承受。如果社会保障水平超过了生产力水平,势必使社会资金向非生产性领域倾斜,导致投入社会再生产的资金减少,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保障水平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提高,在立法的时候注意对三个环节的控制规范:一是控制保障费川支付标准;二是控制保障项目的设置;三是

8、控制公共福利水平。(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要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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